2026-07
近年来,随着征信信息覆盖主体扩大、征信产品应用场景拓展,个人信用报告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信息主体对自身信用信息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类基于信用报告记载内容产生的征信投诉量明显增加且情况复杂,这些情况给商业银行征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正确处理好个人征信投诉,既是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征信为民”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因此,商业银行应立足实际,提高站位,提升个人征信投诉处理工作质效,有效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一、个人征信投诉的现状特征与挑战个人征信投诉是指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信息提供者或者信息使用者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并要求处理的行为。随着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征信报告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征信投诉问题日益凸显,加上金融黑灰产恶意破坏,针对个人征信报告展示信息内容投诉愈演愈烈,并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征信投诉事项多样化、复杂化。个人征信投诉内容由常见的不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未经本人授权向征信中心上报信贷信息、上报的逾期金额有误等内容,逐步发展为上报的客户基本信息错误,主要针对客户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行业、职业、职称、职务等信息与业务申请时采集信息不符或者漏报,更有甚者投诉最大授信额度、近六个月平均使用额度、上报贷款逾期金额计算公式、执行利率、利息计算、系统逻辑等方面的内容,投诉内容格式化、标准化程度较高,代理投诉迹象明显,给商业银行调查核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处理流程繁琐性与专业性要求高。个人征信投诉涉及商业银行多个业务部门,业务时间跨度长,处理流程复杂程度高,投诉诉求专业化程度高,需要商业银行多个部门共同努力解决,针对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取证回复、上报监管机构等多个环节,涉及行内多个业务系统,相关征信信息报送系统、客户信息采集系统短时间内较难完成调查取证,部分信息无法直接提取,需要向商业银行的上一级管理机构申请调取,相关答复的时效性影响个人征信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三)过度维权与恶意投诉现象突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消费者开始注重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信息,对信用报告中展示的每一项信息高度关注,部分投诉人受一些负面思想影响,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认识,想方设法将问题归咎于接入机构,反复多次对同一问题向监管机构申诉,达到施压商业银行为其删除逾期记录的目的,以及社会上一些金融黑灰产“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代理投诉,进一步加剧了过度维权、恶意维权现象。二、个人征信投诉激增的深层原因剖析近年来,个人征信投诉数量呈上升趋势,投诉内容多样化,给征信工作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带来了较大挑战,在与信息主体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中,产生投诉的主要原因涉及以下方面:(一)银行内部运营与管理因素1.数据源头质量瑕疵。客户信息采集、录入环节存在疏忽或错误,信贷业务系统与征信报送系统对接不畅或逻辑错误导致信息,报送不准确。2.业务流程执行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征信查询和报送的“事前授权”要求,或授权流程存在瑕疵,引发信息主体对数据采集合法性的质疑。对不良信息的告知义务未能有效履行,导致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报不良记录。贷款到期还款提醒不及时、不充分,导致部分客户因疏忽造成非恶意逾期。3.内部沟通协调不畅。征信投诉处理涉及前中后台多个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协调效率低下,导致调查核实周期长、反馈不及时。4.员工专业素养不足。一线业务人员对征信法规、业务流程、数据逻辑理解不深,对客户的咨询解释不清或存在误导,甚至操作失误,埋下投诉隐患。(二)信息主体认知与行为因素1.征信知识匮乏与认知偏差。部分信息主体对征信体系运作机制、个人信用报告的构成、不良信息的报送规则及保存期限等缺乏基本了解。存在“信用记录可以随意修改”“所有负面信息都能删除”等错误认知,对银行或征信机构提出不合理诉求。2.对信用记录的敏感性及维权意识增强。随着“信用社会”建设深入,个人信用报告在贷款、就业、消费等多场景应用广泛,信息主体对其信用记录的关注度和敏感性显著提高,一旦发现报告中的任何疑问或负面信息,维权意愿强烈。3.非理性维权与“搭便车”心理。受“闹大才解决”的错误观念影响,部分投诉人倾向于采取反复投诉、升级投诉甚至威胁性投诉等方式向银行施压。此外,部分人受金融黑灰产宣传蛊惑,认为通过代理投诉能更容易达到修复征信的目的。4.信息更新滞后。部分信息主体在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主动通知银行更新,导致银行报送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三)外部环境因素1.金融黑灰产的恶意煽动与产业化运作。社会上出现大量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为幌子的非法中介机构。他们利用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记录的心理,编造理由、伪造材料、教唆甚至代理信息主体进行恶意投诉,批量发起格式化、标准化投诉件,干扰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是导致投诉量激增和复杂化的重要原因。2.征信应用场景的深度拓展。个人征信报告的应用已从传统的金融信贷领域扩展至租赁、求职、出行、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覆盖主体扩大,使得征信记录的影响力倍增,任何微小瑕疵都可能引发投诉。3.监管环境趋严与投诉渠道便捷化。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对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日益重视,投诉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客观上降低了投诉门槛,但也可能被过度利用。4.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经济波动时期,部分人群还款能力下降导致逾期增多,对信用记录修复的需求随之上升,也间接推高了相关投诉量。三、个人征信投诉治理优化路径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面临的征信业务风险愈发严峻。个人征信投诉处理得妥善与否关系到每位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无论投诉的真实性如何,商业银行都应给予充分重视,在处理个人征信投诉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客户合法权益保护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人民银行征信业务管理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取证、回复等处理工作,要切实保护信息主体信息安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一)完善征信投诉处理机制。《征信投诉处理规程》对征信投诉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投诉申请、处理、答复、终止告知等相关条款进行了阐释,为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基础。商业银行作为征信投诉的直接责任者,应当建立健全征信投诉处理机制:应当建立面向客户的个人征信业务咨询窗口,提高对客户征信服务的精准度,避免因业务人员解释不清或解释错误引发客户不满,造成二次投诉;还应建立征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征信投诉的受理与反馈,实行专人专办,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建立台账、有序推进,及时反馈。(二)畅通客户征信维权通道。面对个人征信方面的投诉,银行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客户权益。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征信客服团队,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减少因解释不清或错误引发的客户不满。通过专人负责制确保快速处理投诉,并建立详细记录和反馈机制。以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为着力点,立足实际,就地解决矛盾,对投诉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归属专业或业务发生机构进行确认。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解决客户征信问题,以完善征信投诉处理流程。各级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应协助做好与征信投诉相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工作,帮助消费者了解正确的征信维权渠道,增强信息主体守信意识、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三)做好源头治理以压降征信投诉。商业银行应当做好征信数据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征信查询事前授权及不良信息告知制度。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做好客户身份认证核验、授权签署等工作,尽到重点提示义务,严格规范授权。做好贷款到期前的还款提醒工作,有效避免客户由于疏忽造成的非恶意逾期。切实履行好不良信息告知义务,在向征信系统报送不良信息前,予以提醒。牢牢守住源头治理关,从源头上做好引导和公开工作。严禁因迫于压力而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四)做好征信宣传教育工作。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开展有温度、有广度、有力度的征信宣传。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大学生、老年客户群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征信宣传,普及征信知识,解读个人征信报告,解答征信疑惑,着力营造“学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良好氛围。(五)加大征信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商业银行应当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作为征信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织密征信权益“保护网”。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扎实做好投诉处理,维护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线上征信维权沟通平台,推动征信投诉矛盾前置化解。个人征信投诉的爆发式增长及其呈现出的多样化、复杂化、专业化甚至恶意化特征,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征信管理工作面临的核心挑战之一。究其根源,是银行内部运营管理存在不足、信息主体认知偏差与行为失范以及外部环境复杂变化等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投诉处理工作的繁琐性与专业性要求,更对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商业银行应不折不扣地履行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数据质量、打击恶意投诉,维护征信体系的公平性、公正性,才能有效化解矛盾,降低征信投诉,实现征信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行通化分行郭惠敏
2026-07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转型的核心方向,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绿色经济、低碳发展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线。绿色金融作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金融工具,是金融体系顺应时代发展、践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一、调研背景与目的银行业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力军,是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等绿色金融业务的核心供给方,在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绿色基建、碳减排等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强力引导下,我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步伐持续加快,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逐步丰富、服务模式持续创新。但绿色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银行业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体制机制、市场环境、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瓶颈,发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次调研立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宏观态势,全面梳理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成效,深度剖析行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与制约因素,系统探究银行业绿色金融长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策略,为银行业加快绿色金融布局、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思路。二、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宏观现状(一)政策支撑体系日趋完善,发展导向清晰明确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构建起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为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央行、监管部门、财政部门陆续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管理办法、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绿色金融标准、业务规范、监管要求;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定向降准、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银行业提供低成本绿色金融资金;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政策,降低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成本与风险;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将绿色信贷投放、绿色金融服务成效纳入银行业监管考核,压实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主体责任,形成“政策引导、监管约束、市场运作”的发展格局。(二)绿色金融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信贷投放稳步增长银行业积极响应绿色发展政策,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整体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绿色信贷作为核心业务,余额连年大幅攀升,信贷资金精准投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等绿色低碳领域,有效支撑绿色产业、低碳项目发展;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等创新业务稳步推进,业务种类不断丰富,成为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越来越多银行将绿色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成立专门绿色金融部门、事业部,专业化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布局。(三)绿色金融标准逐步统一,业务规范化水平提升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核心业务标准逐步统一、规范。银行业严格对照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信贷统计口径,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支持范围、认定标准、操作流程,有效解决此前业务界定模糊、统计不规范等问题;银行内部逐步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审批、风控、核算、考核全流程规范体系,业务运作愈发专业、规范,绿色金融业务质量稳步提升。(四)产品服务创新持续推进,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银行业围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多元化需求,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在传统绿色信贷基础上,创新推出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项目收益债券、ESG理财产品、碳减排票据等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覆盖绿色产业全链条、全场景融资需求;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推行绿色项目专属审批通道、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客户专属服务方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效率;服务领域从传统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逐步向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农业、低碳交通、碳减排交易等多领域延伸,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五)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步融入银行业经营管理全过程,银行业社会责任意识持续增强。各大银行纷纷将绿色金融作为践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业务发展中坚守绿色理念,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信贷投放,加快退出落后产能项目,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加强自身绿色运营,推进网点绿色改造、数字化办公、低碳运营,践行绿色发展责任,形成“金融赋能绿色产业、自身践行绿色发展”的双向格局。三、银行业绿色金融长效发展面临的宏观瓶颈(一)绿色金融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风险收益失衡当前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仍以政策驱动为主,市场驱动、内生动力明显不足,核心瓶颈在于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一是绿色产业项目周期长、回报慢,绿色金融业务资金占用量大、收益见效慢、盈利空间有限,银行业短期经营效益提升不明显,主动布局积极性不足;二是绿色项目技术门槛高、政策不确定性大、市场风险高,部分绿色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项目盈利稳定性不足,信贷违约风险相对较高,银行风控压力大;三是绿色金融外部风险补偿、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覆盖面有限、力度不足,银行承担风险与获得收益不匹配,进一步制约业务发展动力。(二)绿色金融标准与风控体系仍不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风险防控体系存在短板,制约业务规范发展。一是绿色金融标准执行存在差异,虽然国家统一了基础标准,但部分细分领域、创新业务的绿色认定标准不够细化、明确,银行在业务实操中界定难度大,易出现标准执行不一、业务认定偏差等问题;二是绿色风控体系不健全,绿色金融风险兼具金融风险与环境风险、社会风险,风险识别、评估、处置难度大,银行缺乏专业的绿色风控模型、评估工具,环境风险量化分析能力不足,难以精准防控复合型风险;三是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绿色企业、项目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银行难以精准掌握项目环境风险,加大风控难度。(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问题突出银行业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滞后于绿色产业发展需求,同质化现象严重。一是产品结构单一,仍以传统绿色信贷业务为主,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绿色租赁、碳金融等创新业务规模偏小、发展缓慢,无法满足绿色产业多元化、多层次融资需求;二是产品创新同质化,各大银行绿色金融产品功能、模式、流程大同小异,缺乏针对不同绿色产业、不同类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定制化、专属化产品,产品特色与竞争力不足;三是产品适配性不强,针对中小微绿色企业、初创型绿色项目的金融产品供给短缺,此类主体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四)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与配套机制不健全绿色金融市场生态不完善,配套支撑机制存在短板,难以形成发展合力。一是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业信贷支持,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参与度不足,多方协同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二是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绿色企业信用信息、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不健全,银企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三是碳交易市场、绿色权益交易市场不够成熟,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交易、质押、估值机制不完善,绿色权益变现难度大、流通性不足;四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统一的绿色金融信息平台、碳核算平台、风险监测平台尚未完全建立,业务运营效率偏低。(五)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明显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呈现明显的区域不均衡特征,城乡、区域差距显著。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核心城市,绿色产业基础好、政策支持力度大、金融资源充足,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布局早、发展快、规模大、创新活跃;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县域乡村地区,绿色产业发展滞后、金融资源匮乏、政策配套不足,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布局缓慢、规模偏小、产品单一,农村绿色金融服务尤为薄弱,难以适配乡村绿色发展、生态振兴的金融需求,拉低绿色金融整体发展水平。四、推动银行业绿色金融长效发展的宏观策略(一)强化政策激励与风险补偿,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构建政策激励与风险平衡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一是加大政策激励力度,优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再贷款覆盖面与投放力度,为银行提供低成本长期资金;完善财政贴息、税收减免、费用补贴等政策,提升银行绿色金融业务收益空间;二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给予适度补偿,降低银行风险损失;三是深化绿色金融考核导向,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监管考核权重,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银行主动加大绿色金融资源投入。(二)完善标准与风控体系,夯实规范发展基础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与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业务合规、稳健发展。一是细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结合绿色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细分领域、创新业务绿色认定标准,统一业务统计、核算、披露规范,推动银行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业务;二是构建专业化绿色风控体系,建立融合金融风险、环境风险、社会风险的综合风控模型,提升环境风险量化评估、精准防控能力;三是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强制要求绿色企业、项目规范披露环境信息,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四是加强绿色金融全流程风控,严格落实绿色项目准入、审批、投后管理、风险处置全流程管控,严控业务风险。(三)深化产品服务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供给立足绿色产业多元化需求,推进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升级。一是优化产品结构,在做强绿色信贷核心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绿色租赁、碳金融、绿色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二是推进定制化产品创新,针对不同绿色产业、中小微绿色企业、乡村绿色项目,推出专属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弱化抵押物依赖;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开辟绿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综合化绿色金融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四是拓展服务场景,将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制造业转型、民生工程相结合,扩大服务覆盖面与适配性。(四)健全市场配套机制,优化绿色金融生态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与配套机制,构建多方协同的良好生态。一是丰富市场参与主体,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评级机构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建立“信贷+债券+保险+担保+基金”多位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完善绿色权益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绿色权益估值、交易、质押、变现机制,提升绿色权益流通性;三是加强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企业环境信用、金融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绿色信用评价、共享机制;四是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搭建全国统一的绿色金融信息平台、碳核算平台、风险监测平台,提升业务运营效率。(五)统筹区域均衡发展,补齐城乡发展短板推动绿色金融区域、城乡均衡发展,提升整体发展质效。一是加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县域乡村地区绿色金融资源倾斜,引导银行优化绿色金融布局,推动绿色金融服务下沉;二是贴合区域绿色发展需求,针对性开发区域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地方绿色产业、乡村生态振兴、农村环境治理;三是加强区域协同联动,推动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资源、技术、人才共享,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绿色金融,加大农业绿色生产、乡村生态修复、农村清洁能源等领域金融支持,补齐农村绿色金融短板。(六)坚守绿色发展理念,践行金融社会责任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银行业绿色金融与自身绿色运营协同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金融深度融入银行长期发展战略,贯穿业务全流程,坚定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助力产业绿色转型;二是推进银行自身绿色运营,加快网点绿色改造、数字化低碳运营,减少自身碳排放,践行低碳责任;三是加强绿色金融宣传普及,提升企业、社会公众绿色金融认知与绿色发展意识,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社会氛围。五、调研结论绿色金融是银行业顺应国家“双碳”战略、服务绿色发展、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已进入快速发展期,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产品创新稳步推进,但仍面临内生动力不足、标准风控不完善、产品创新滞后、专业人才短缺、市场生态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均衡等诸多瓶颈,长效发展基础仍须夯实。推动银行业绿色金融长效、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产品创新与风控合规相结合、专业赋能与生态优化相结合,从政策激励、体系完善、产品创新、人才建设、市场配套、区域均衡等方面全方位发力,破解发展瓶颈、补齐发展短板、激发发展活力。唯有构建起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绿色金融体系,才能充分发挥金融赋能绿色发展的核心作用,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工行通化分行刘政赫
2026-06
当前,以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社交论坛、自媒体账号为代表的新媒体全面普及,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滞后、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格局,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即时化、碎片化、全民化。银行业作为关乎国计民生、与社会公众利益高度绑定的金融行业,其服务质量、业务流程、产品合规、员工言行、政策调整等每一个环节,都极易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相较于传统媒体时代,新媒体环境下银行业负面舆情传播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广、发酵路径更隐蔽、舆论引导难度更大,单一网点的服务纠纷、个别业务的合规问题、一则未经证实的金融谣言,都可能在短时间内引发全网热议,直接冲击银行品牌声誉、客户信任度,甚至引发区域性金融信任危机,对银行稳健经营、行业形象乃至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一、新媒体环境下银行业舆情核心特征(一)传播即时性强,处置窗口期大幅缩短。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无需审核,一经传播、实时扩散,银行业负面信息一旦在社交平台、短视频渠道发布,能在数小时内突破地域、圈层限制,形成大范围传播。传统舆情“黄金4小时”处置原则被不断压缩,部分舆情在1-2小时内即可快速发酵,若银行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响应、处置,极易错失最佳处置时机,导致舆情持续升级。(二)传播主体多元,舆情源头难以把控。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客户、自媒体博主、网络大V、普通网民等都可成为舆情发起者。舆情不再局限于正规媒体报道,客户随手发布的服务吐槽、网点现场视频,自媒体断章取义的解读、未经证实的谣言,都能成为舆情导火索。且舆情发布具有隐蔽性,部分信息通过匿名账号、私域流量传播,前期排查、源头管控难度极大。(三)舆情内容碎片化,易引发情绪化发酵。公众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银行业相关信息,多以简短文字、片段视频、片面表述为主,缺乏完整事实依据。同时,金融服务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负面信息容易激发公众共情心理,引发情绪化、非理性评论,进而形成舆论对立,简单的业务纠纷、服务投诉容易被放大为行业性问题,增加舆情引导难度。(四)风险传导性强,易引发连锁反应。银行业舆情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和传导性,单一机构、单一业务的负面舆情,不仅会影响涉事银行自身,还可能波及整个行业声誉;部分涉及金融安全、资金安全的舆情,若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客户恐慌,出现集中取款、业务退单等问题,触碰金融稳定底线,舆情风险极易转化为实际经营风险。(五)舆情留存持久,后期修复难度大。新媒体平台信息具有可转发、可保存、可回溯的特点,负面舆情即便短期内得到平息,相关信息仍会长期留存于网络平台,后续一旦出现类似事件,旧舆情极易被重新翻出、二次发酵,持续影响银行品牌形象,后期声誉修复、客户信任重建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二、当前银行业舆情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舆情管理意识薄弱,全员防控理念缺失。部分银行机构管理层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控,将舆情管理简单等同于“负面信息处理”,未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新媒体舆情的危害性、复杂性认知不足。基层员工普遍缺乏舆情风险防范意识,日常服务中不注重言行规范、服务细节,面对客户质疑、投诉时应对不当,容易激化矛盾;部分员工对身边的舆情风险隐患敏感度不足,不懂得及时上报、规避,导致小问题演变为大舆情。同时,舆情管理工作多由办公室、宣传部门兼职负责,未形成全员参与、全流程防控的工作格局,各业务部门与舆情管理部门协同不足。(二)舆情监测体系不完善,预警能力不足。一是监测范围存在盲区,多数银行舆情监测仍聚焦于传统新闻网站、官方平台,对短视频平台、社交论坛、微信群、朋友圈、小红书等新兴新媒体平台监测覆盖不足,大量隐性舆情、小众平台舆情无法及时捕捉;二是监测手段相对落后,多依赖人工排查、第三方简单监测,缺乏智能化、精准化的舆情监测工具,对模糊性、碎片化、隐性负面信息识别能力较弱;三是预警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分级分类的舆情风险预警标准,对舆情风险等级判断不准确,早期风险信号无法及时预警,导致舆情处置陷入被动。(三)舆情处置机制不健全,应对能力薄弱。一方面,舆情处置流程不规范,缺乏标准化、全流程的处置预案,面对突发舆情时,存在响应不及时、信息上报滞后、部门推诿扯皮、处置措施单一等问题,部分机构一味采取“删帖、压制”的粗暴方式,反而引发公众反感,加剧舆情升级;另一方面,舆情回应专业性不足,官方回应内容生硬、滞后,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不熟悉新媒体传播语境和沟通技巧,无法有效引导舆论、澄清事实。此外,基层机构舆情处置权限不足,重大舆情需层层上报审批,错失最佳处置时机。(四)专业人才队伍缺失,管理能力滞后。银行业普遍缺乏专职、专业的舆情管理人才,现有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未接受过系统的新媒体舆情管控、声誉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媒体沟通等专业培训,对新媒体传播规律、舆情研判技巧、应急话术撰写等专业能力不足。同时,银行内部缺乏常态化的舆情应急演练,面对突发复杂舆情时,工作人员应对慌乱、处置失当,无法高效化解舆情风险。(五)舆情复盘与长效防控缺失。多数银行机构存在“重处置、轻复盘”的问题,舆情平息后,未及时开展全面复盘分析,未深入梳理舆情爆发根源、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无法形成闭环管理。同时,未建立舆情案例库、风险防控台账,对同类舆情隐患未提前排查整改,导致同类舆情反复发生,未能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长效防控机制尚未建立。三、新媒体发展形势下银行业舆情管理优化对策(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立全员舆情防控理念。一是提升管理层重视程度,将舆情管理纳入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舆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加大资源投入,构建“高层重视、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全员舆情风险意识,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日常宣传等方式,普及新媒体舆情风险知识,让全体员工认清舆情危害,树立“人人都是舆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规范日常服务言行,主动规避舆情风险;三是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将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岗位绩效考核,明确责任追究标准,倒逼全员落实舆情防控责任。(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舆情早发现早预警。一是拓宽舆情监测范围,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测网络,将短视频平台、社交论坛、自媒体账号、私域流量池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现全平台、全渠道舆情监测;二是升级监测技术手段,引入智能化舆情监测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负面信息自动抓取、语义分析、风险研判,提升隐性舆情、苗头性舆情识别能力;三是健全分级预警机制,根据舆情影响范围、风险等级、传播态势,建立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明确不同等级舆情的上报流程、处置时限、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三)规范舆情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应对能力。一是制定标准化应急处置预案,结合银行业务特点和舆情类型,针对服务投诉、产品纠纷、网络谣言、员工负面信息等不同场景,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处置流程,明确响应时限、信息发布、沟通话术、部门协同等要求,确保舆情发生时快速响应、规范处置;二是优化舆情回应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熟悉新媒体沟通语境,用通俗易懂、真诚务实的语言回应公众关切,主动澄清事实、化解误会,杜绝拖延、敷衍、粗暴处置;三是赋予基层机构适当处置权限,简化重大舆情上报审批流程,建立应急处置绿色通道,提升一线处置效率,牢牢把握舆情处置主动权。(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专业管理基础。一是组建专职舆情管理队伍,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复盘等全流程工作;二是开展常态化专业培训,围绕新媒体传播规律、舆情研判技巧、应急处置流程、媒体沟通话术、法律法规等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三是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定期模拟各类突发舆情场景,开展跨部门协同处置演练,提升团队应急响应、协同配合、实战处置能力;四是建立外部专家智库,聘请媒体、公关、法律等领域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五)健全复盘整改机制,构建长效防控体系。一是建立舆情复盘制度,每一起舆情处置完毕后,及时开展全面复盘,深入分析舆情暴发根源、处置流程短板、改进方向,形成复盘报告,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二是搭建舆情案例库,收集整理行业内及自身典型舆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舆情处置提供参考;三是强化源头风险防控,针对舆情暴露出的业务短板、服务漏洞、管理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减少舆情隐患;四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依托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金融知识、服务举措、正面事迹,塑造良好品牌形象,提升公众信任度,对冲负面舆情影响。(六)强化内外协同联动,形成舆情防控合力。对内,建立舆情管理部门与业务、风控、合规、基层网点等常态化协同机制,实现舆情信息共享、风险共防、处置联动,形成全流程防控链条;对外,加强与监管、网信、公安、主流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谣言打击机制,主动争取专业指导和支持,及时遏制不实信息传播,共同维护良好金融舆论环境。四、结论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既为银行业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服务影响力提供了新机遇,也让舆情风险防控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当前,银行业舆情管理工作仍存在意识薄弱、体系不完善、处置能力不足、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若不及时优化改进,极易引发重大声誉风险,影响银行稳健经营和金融行业稳定。面对新形势,银行业必须转变传统舆情管理理念,主动适应新媒体传播规律,以完善制度体系为核心,以强化技术支撑为保障,以提升队伍能力为基础,以全流程闭环管理为抓手,构建“事前精准预警、事中高效处置、事后复盘整改”的全链条舆情管理体系。同时,坚持全员参与、内外协同、源头防控,全面提升舆情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化解各类舆情风险,维护银行品牌声誉和客户信任,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舆论环境。工行四平分行赵胜男
2026-05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犯罪已成为威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隐患。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显示,环境犯罪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910亿至281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三大犯罪产业。在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犯罪分子开始将环境犯罪所得与绿色金融工具相结合,催生了“洗绿式洗钱”这一新型洗钱模式。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更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社会公平性构成威胁。本文聚焦“洗绿式洗钱”的核心特征、运作模式及风险,旨在为反洗钱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与实操借鉴。一、环境洗钱犯罪的核心概念界定1.1环境洗钱的定义环境洗钱是指犯罪分子将非法采矿、走私濒危物种、非法砍伐等环境犯罪所得,通过金融工具或商业活动伪装成合法资金的行为。与传统洗钱不同,环境洗钱的上游犯罪直接指向生态破坏行为,其资金洗白过程往往与“绿色产业”绑定,具有更强的迷惑性。1.2“洗绿式洗钱”的内涵与演化“洗绿式洗钱”是环境洗钱的高级形态,特指犯罪分子通过设立表面从事环保事业、可再生能源或可持续农业的实体,将环境犯罪所得注入其中,借助“社会责任”标签掩盖资金非法来源的行为。这一模式的兴起,与全球绿色金融政策红利密切相关,各国对绿色项目的补贴、税收优惠及监管宽容,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天然的“掩护伞”。二、环境洗钱犯罪的主要特征2.1伪装性:“社会责任”标签下的隐蔽性犯罪分子在洗钱手段上愈发隐蔽且具有迷惑性,尤其擅长借助全球“绿色发展”的时代趋势,通过注册环保科技、生态农业、清洁能源开发等绿色概念类公司,将环境犯罪、非法交易等活动产生的黑钱,精心包装成“绿色投资收益”,以此规避监管审查。更具欺骗性的是,这类伪装完全契合各国对环保产业的政策导向,政府为鼓励绿色经济发展,往往会在税收减免、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而这种政策红利恰好被犯罪分子利用,他们以“响应绿色发展号召、投身环保事业建设”的名义开展经营,这不仅能弱化监管部门的审查力度,还能凭借“绿色企业”的身份掩盖其非法资金流转的真实目的。2.2复合性:环境犯罪与金融犯罪的深度交织环境洗钱绝非孤立存在的单一犯罪行为,而是一套环环相扣、分工明确的“环境犯罪—资金转移—合法化”复合链条,其运作逻辑兼具极强的隐蔽性与系统性,从上游的非法获利,到中游的跨境流转,再到下游的洗白增值,每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形成了一条完整且闭环的犯罪利益链。上游环节聚焦各类破坏性生态犯罪活动,是整个洗钱链条的“资金源头”,涵盖非法采矿、盗伐珍稀林木、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违规排放工业污染物等多种行为。这些活动往往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无视各国的生态保护法规与国际公约,赚取巨额非法利润。中游环节承担着“资金摆渡”的关键作用,犯罪分子会借助复杂的金融工具与隐蔽的交易渠道,对非法资金进行“漂白前处理”。地下钱庄、多层嵌套的空壳公司、跨境虚假贸易是这一环节的核心载体:地下钱庄利用不受监管的资金兑换与转移网络,实现非法资金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快速划转;空壳公司则凭借无实际经营业务、股权结构复杂、信息披露不透明的特点,模糊资金的真实流向;而跨境虚假贸易则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将非法资金伪装成正常的贸易结算款。下游环节是实现非法资金“洗白”的最终步骤,犯罪分子通常会瞄准政策鼓励、社会认可度高的领域,将“脏钱”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产或收益,绿色项目投资、碳交易、生态农业、文旅开发等领域成为其主要目标。2.3跨国性:犯罪网络的全球扩散环境犯罪的跨国性,从根源上决定了环境洗钱行为的全球传导特征,这种传导并非简单的资金跨境转移,而是借助复杂的金融网络和商业伪装,实现非法收益的“洗白”与流转,其链条往往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不同类型的监管体系,隐蔽性极强。以非洲非法钻石开采为例,部分武装势力或非法开采团伙为获取利益,无视当地生态保护法规和原住民权益,通过破坏性开采手段掠夺钻石资源,这些未经合法备案的交易所得资金,会先流入迪拜的离岸公司,利用当地宽松的金融监管政策、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通道以及匿名持股制度,模糊资金的初始来源;随后,这些“脏钱”会被拆解为多笔小额资金,通过多层股权嵌套、跨境贸易虚假结算等方式,逐步注入欧洲的风电项目,打着“绿色投资”的旗号,摇身一变成为看似合法的清洁能源投资款,不仅掩盖了资金的非法属性,还能借助项目收益实现资本增值。这种横跨多国的资金流动模式,使得单一国家的监管措施陷入“治标不治本”的困境:一方面,各国的金融监管规则、环境犯罪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部分国家的离岸金融体系存在监管漏洞,为洗钱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跨国资金的多环节中转,导致资金源头追溯难度极大,即便某一国家发现可疑交易,也难以仅凭一己之力查清整个资金链条。2.4危害性:生态与金融的双重冲击环境洗钱的危害绝非单一维度的负面影响,而是呈现出生态破坏与金融紊乱相互交织、短期损害与长期风险叠加传导的显著特征,其破坏力远超环境犯罪或洗钱犯罪本身,对全球生态安全与金融秩序构成双重威胁。一方面,环境洗钱为各类破坏性环境犯罪搭建起稳定的资金循环渠道,成为助长非法行为蔓延的“罪魁祸首”。非法采矿、野生动物走私、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活动,本身就需要巨额资金完成作案,通过隐蔽的资金转移与合法化手段,让犯罪团伙得以重新投入到新一轮的犯罪活动工具购置、犯罪网络搭建、跨境运输等环节。这种“犯罪获利—洗钱回流—扩大犯罪”的资金闭环,不仅会让环境犯罪的规模持续扩张、手段愈发隐蔽,更会加速生态系统的不可逆退化,这些破坏作用会随着犯罪活动的常态化而不断累积,最终引发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另一方面,环境洗钱严重扭曲绿色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逻辑,对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釜底抽薪式的打击。绿色金融的核心目标是引导资金流向真正的环保项目,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可持续发展,但环境洗钱却利用绿色产业的政策红利与社会认可度,将非法资金伪装成绿色投资,涌入碳交易、光伏风电、生态农业等领域。这些虚假绿色项目往往缺乏实际的环保效益,仅靠伪造数据、虚构交易来制造盈利假象,却能凭借“绿色外衣”抢占大量优质资金资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真正致力于技术研发、生态修复的中小环保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难以扩大经营规模、推进技术创新。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会直接导致绿色金融市场的资源错配,让绿色经济发展失去应有的活力与动力。2.5政策敏感性:利用绿色金融政策漏洞当前,全球绿色金融体系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探索完善的关键阶段,各国基于自身生态治理需求、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监管能力,出台的绿色金融政策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尚未形成统一、规范、可落地的国际标准框架。这种政策层面的“碎片化”与审核标准的“模糊化”,不仅制约了绿色金融市场的跨境协同发展,更给“洗绿式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成为当前反洗钱与生态保护领域面临的突出难题。从政策设计与执行层面来看,各国对绿色项目的界定范围、准入条件、审核流程存在明显差异,部分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绿色金融起步较晚、监管技术相对薄弱,政策制定往往侧重于鼓励产业发展,而对资金来源的合规性、项目的真实性核查缺乏细致考量。以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例,为快速推动新能源产业布局、降低传统能源依赖,部分发展中国家推出了高额的度电补贴、项目建设补贴等激励政策,但在补贴发放的考核机制上存在明显漏洞,仅以项目装机容量、设备投入等硬件指标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而未将资金来源合法性、项目实际运营效益等纳入审核范畴。这种“重规模、轻实质”的考核导向,恰好被犯罪分子利用:他们通过注册空壳环保公司,虚构可再生能源项目立项材料,购置少量设备完成装机容量验收,便能顺利套取政府补贴;同时,将非法采矿、走私等环境犯罪所得资金,以“项目投资款”的名义注入公司账户,借助补贴发放后的资金流转,将黑钱伪装成“绿色项目收益”,实现非法资金的合法化洗白。更有甚者,部分虚假项目在套取补贴后便停止实际运营,仅通过伪造运维记录、虚构发电量数据维持表面合规,既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补贴资源,又严重扰乱了绿色能源市场的正常秩序。三、环境洗钱犯罪的典型运作模式3.1绿色项目伪装模式:以环保公司为载体的资金洗白以环保公司为载体是最常见的“洗绿”模式,犯罪分子会瞄准光伏、风电、生态修复等政策扶持的绿色赛道,注册成立空壳公司,这类公司往往备齐表面合规的立项文件与资质手续,却无实际运营团队和技术能力。他们将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环境犯罪所得,通过地下钱庄、跨境转账等隐蔽渠道分批注入项目账户,再通过签订虚假设备采购合同、虚增工程建设与运维开支、伪造能源购销流水等方式,人为制造项目持续盈利的假象,以此将黑钱洗白为看似合法的绿色投资收益。3.2碳交易套利模式:虚构减排项目的资金循环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交易品种日趋多元,碳信用额度的核算规则与流转机制的复杂性,也逐渐被犯罪分子盯上并利用,成为新型的洗钱通道。他们通常先虚构林业碳汇造林、工业废气减排等虚假项目,伪造项目备案文件、减排量核查报告、监测数据等全套合规材料,再通过贿赂或串通第三方机构获取虚假认证;随后将非法采矿、走私野生动物等环境犯罪所得,以“项目投资款”的名义注入关联公司,通过参与碳信用交易,将黑钱转化为合规的碳信用额度收益,最终在频繁的交易流转中完成资金合法化,整个过程隐蔽性极强,难以被常规监管手段识别。3.3跨境嵌套转移模式:离岸架构下的资金跨境洗白犯罪分子精准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宽松的监管政策与信息保密制度,特意在相关地区设立多层嵌套的空壳公司,搭建起复杂的跨境资金流转网络。他们先将非法采矿、走私野生动物等环境犯罪所得,通过地下钱庄划转、虚假贸易结算等隐蔽渠道,分批注入离岸公司账户;再以“绿色产业投资”“清洁能源项目合作”等合规名义,将资金回流至目标国家的光伏、风电、生态修复等项目中。这种模式借助离岸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实际控制人信息不透明的特点,彻底割裂资金与上游环境犯罪的直接关联,大幅增加了金融监管部门与执法机构的资金追踪难度,让非法资金得以披着“绿色投资”的外衣完成合法化洗白。3.4可持续农业掩盖模式:非法伐木资金伪装成农业收益在东南亚、南美等林业资源富集的地区,犯罪分子常以可持续农业开发为幌子,洗白非法伐木带来的巨额非法资金。他们会专门设立棕榈油、橡胶等经济作物种植园公司,备齐完整的项目审批手续与土地承包文件,营造出合规经营的表象;随后将木材盗伐、走私所得的黑钱,通过分散划转、地下钱庄中转等隐蔽方式注入种植园账户,伪装成项目启动资金与运营资本。在日常运作中,犯罪分子通过虚构农产品产量数据、伪造购销合同、开展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手段,人为制造种植园盈利的假象,将非法资金洗白为看似合法的农业经营收益,不仅掩盖了资金的非法源头,还能借助农业项目的政策红利降低监管审查力度,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与金融秩序。四、环境洗钱犯罪的风险传导与危害4.1对金融体系的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累积,金融机构若向虚假绿色项目提供贷款,可能面临资金违约风险。比如,银行向虚构的发电项目发放贷款后,项目因洗钱曝光而破产,导致贷款全额损失;其次是市场扭曲风险,大量黑钱涌入绿色金融市场,可能推高绿色资产价格,引发泡沫。比如,虚假碳汇项目的泛滥可能导致碳信用额度供过于求,破坏市场定价机制;最后是声誉风险扩散,金融机构若卷入环境洗钱案件,将面临监管处罚与公众信任危机。某国际大型银行曾因涉及非法采矿资金清洗被罚款超10亿美元,其社会责任形象严重受损。4.2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环境犯罪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和扩散性,这类犯罪行为如非法排放污染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既会直接摧毁动植物栖息地,导致物种濒危或灭绝,打破了食物链和生态链的稳定,引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体富营养化等连锁反应,也会让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后长期残留并迁移扩散,污染地表水与地下水,通过土壤渗透、生物富集作用影响农产品安全,削弱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同时还可能诱发有毒气体泄漏、雾霾、酸雨、土壤板结等次生灾害,加剧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降低生态环境的抗灾能力。五、商业银行对环境犯罪的防范举措5.1.前端风险准入:筑牢客户与项目的合规防线商业银行需针对绿色产业客户建立专项准入标准,将环境合规性核查纳入客户尽职调查的核心环节。对光伏、碳汇、生态农业等易被“洗绿”利用的领域,重点穿透核查项目环保审批文件、绿色资质认证的真实性,追溯最终受益人及资金源头,同时结合地域(如东南亚林业区、离岸金融中心)、行业风险特征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对高风险主体实施严格的准入限制与强化审查,从源头杜绝虚假绿色项目与非法资金流入。5.2后端监测处置:构建异常交易识别与协同处置机制商业银行要搭建绿色业务专项反洗钱监测模型,嵌入项目资金拨付节奏、行业现金流特征等关键参数,明确“洗绿”典型场景的可疑识别指标,如资金大额快进快出、关联企业无实质交易划转、项目收益与实际运营数据不匹配等。同时建立内部部门协同与外部跨部门联动机制,对监测发现的异常线索快速核查,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与环保、司法机关共享信息,配合跨境协查工作,实现对环境洗钱行为的精准识别与全链条处置。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李雯婷
2026-04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速、“金融脱媒”的推进,以及“强监管、去杠杆、紧约束”的政策环境,银行业的盈利空间也在持续缩小,因此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的要求,加快银行业自身的转型发展,既能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更是银行业能够继续生存发展的关键。网点作为商业银行内部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单元和渠道,能够直达客户。在数字化经济时代,顺应数字化潮流并实现转型,迫切需要通过网点转型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以适应社会环境的新变化,这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关键一步。一、商业银行网点现状特征(一)柜面业务量减少,网点布局不合理随着网点功能的转型,在缩减网点数量的同时,各家商业银行也在紧锣密鼓地安排对网点布局进行调整,都不同程度地对原有网点进行撤并、改造、升级。但总体来看,商业银行网点布局仍然存在“过剩”与“不足”并存的特点,即在城市中心区网点密集,存在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现象;偏远地区则网点稀疏,供给不足明显。(二)网点费用成本增加,营收贡献度缩水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网点的营业场所、人力配置、设备更新等费用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成本支出也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受经济形势、利率及客户金融习惯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网点创收增速明显减慢,网点的总体趋势为利润增速远低于成本增速,因此网点收入对银行整体盈利水平的贡献也越来越小。(三)网点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网点产品同质化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的性质、功能、目标客户群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产品的发展仅停留在复制和模仿的阶段,而缺乏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种类繁多,但各商业银行推出的产品功能、服务内容相差不多,同质化加剧,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二、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的必要性(一)功能细分定位数字化时代,尽管网点不再是银行业务办理的主要渠道,但仍是银行经营的基本单元和前沿触角,网点资源是一种重要的竞争优势,网点应重点完善营销、服务体验和客户关系管理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优势,塑造商业银行的品牌形象,提升客户满意度。1.营销功能。需要提升网点精准营销能力。以多渠道营销服务流程优化为突破点,通过建立智能营销平台,实现多渠道营销活动管理,将传统线下渠道和线上电子渠道进行无缝衔接。通过线下渠道对接线上平台,筛选产品信息,打造网点数字货架,提高营销精准度,增强客户粘性。2.服务体验功能。商业银行网点转型后应侧重提供线上渠道,难以实现的差异化和特色化服务。“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发挥网点的服务体验功能。这样客户在遇到线上渠道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能够在网点获得有效帮助,如此会给客户带来良好的体验及感受。3.客户关系管理功能。网点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建立的与客户相互信任与依赖的关系远远超过线上渠道,网点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强化其客户关系管理功能。尤其是在高净值客户关系维护方面,网点通过设立专业团队共同服务这类客户,能够提升高端客户粘性,抢占新业务的市场份额。(二)网点总量控制和布局调整根据内外形势,审慎发展新设机构,严格控制机构总量,重点通过优化存量结构满足新增网点需求。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和重点经济区域变化,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现状的分支机构,采取差异化的网点布局策略,可根据不同功能划分,避免“一刀切”。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借助数字化系统和设备,提高网点的智能化水平,推动网点建设运营向轻型化、智能化转型。1.轻型化。银行网点运营成本低,服务效能高且轻型化的特点,网点轻型化需要从网点硬件设备和人员配备两方面调整。首先要加大对自动柜员机的科技投入,打造全能自动柜员机,调整网点物理面积,控制成本;其次通过智能自助设备,网点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人工辅助、业务咨询、产品营销和客户维护等服务,因而可适当减少人员数量,优化网点劳动组合,降低人力成本。2.智能化。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带来了第四轮技术革命,也成为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的基本动力。借助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对客户身份、交易信息等关键风险点进行多重审核,提升管理能力为商业银行转型提供保障。三、商业银行网点转型的新路径(一)推动多渠道协同作业机制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节奏快,对便捷、快速的业务办理渠道需求比较高,多渠道的发展模式要求一点切入、全程响应。在转变商业银行网点功能定位的同时,也对线上线下各渠道的联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在网点转型过程中,还应完善连接各渠道的协同运转机制,实现渠道间的流程、营销和服务协同联动。在流程协同方面,可建立多渠道接入的协同作业处理流程,推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无缝对接的交易流程,为客户提供互动性强、体验度好的交易模式。营销协同方面,通过构建线下网点深度营销、线上平台直接营销和远程客服跟进营销的协同模式交叉引流,提升精准营销能力。在服务协同方面,构建“客户经理+智能客服+人工客服”的协同服务体系,建立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沟通桥梁,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网点和客服中心优势。(二)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对网点布局、业务重点等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统一的大数据平台能够将分散在各系统、各渠道的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提供统一数据支撑的数据池,实现用户各类信息的多渠道共享,为线上线下交叉营销提供支撑。在营销支撑方面,扩展大数据分析挖掘服务,通过建模锁定线上潜力客户,与此同时,将客户线上点击浏览等行为信息向线下营销人员传送,提示网点工作人员协助客户完成业务办理,提升渠道总销售量。(三)优化绩效考核体系随着功能定位的转型,商业银行网点也由利润中心逐渐转型为成本中心,尽管网点的利润贡献率降低,但其对商业银行产品推广和线上引流将会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明确网点考核导向,注重网点分类考核,注重考核重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进行岗位差别化考核,提升考核的精细化程度。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在清晰界定核心职责基础上,通过考核评价,推动网点服务、销售、操作等岗位实现有效衔接和有机组合,提高网点人均效能,推动队伍梯度成长,依据考核结果,给予排名领先者在各领域资源配置的倾斜。(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网点智能化改造和轻型化建设,稳步压降网点及柜口总量,不断优化网点人员结构,积极探索厅堂异动服务模式。当前,银行的竞争是金融科技的竞争,科技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数字时代不断需要新的人才,因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已迫在眉睫。1.多渠道人才培养相结合。对内应全面推进员工队伍建设,提升员工业务素质和知识储备;对外要打破地域限制,以核心城市为基础拓宽人才引进渠道。2.明确选人用人标准。打造学习型团队氛围,鼓励员工学习,通过加强内部宣传,提升全行员工的自我实现意识,打造奋斗者优先的用人环境。完善等级管理体系,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人才梯队,提升青年人才的选拔力度。3.建立人才培养体系。重视员工培训,持续加大员工培训投入,创造更多学习培训的机会,使员工培训常态化。加强后备人才库建设,实行名单制管理,制定系统培养方案,明确职业发展规划,为后备人才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工行长春分行李龙男
2026-04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本文立足“十五五”规划新起点,聚焦中央一号文件对金融资源精准配置的更高要求,深入分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态势与核心金融需求。结合工商银行服务实践,系统探析当前金融支持在资源聚合、产业链升级、人才引育与生态价值转化等环节存在的优化空间,提出以“精准滴灌”为导向,深化金融工具创新、强化产业链赋能、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探索生态价值金融化的系统性路径,旨在为工商银行及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质效、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实践参考。一、研究背景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时期。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重要部署,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新的实践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其独特的资源整合能力、农户带动效应和市场衔接优势,已成为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其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强力支撑。然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主体普遍面临资产“沉睡”难盘活、产业链条短且脆弱、专业人才短缺、生态价值转化不畅等深层次挑战。传统的、粗放的金融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和发展诉求。政策对金融资源的“精准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核心在于推动金融服务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实现资源的高效聚合与靶向投放。这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特别是肩负服务“国之大者”使命的工商银行,创新服务理念与模式,探索出一条金融深度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态势与核心金融需求“十四五”时期,在财政、金融等多元政策协同支持下,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呈现稳健发展态势,为金融深化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产业链条持续延伸,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振兴。这些成就充分展现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与潜力。伴随其规模扩张和模式升级,核心金融需求也在不断深化和细化。(一)盘活沉睡资产的需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经营权、农房、大型农机具等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普遍存在权属不清、价值评估难、流动性差等问题,亟需创新金融工具激活其融资功能。(二)支撑产业链升级的需求。集体经济从单一生产环节向覆盖原料种养、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营销、休闲服务等全链条拓展,要求金融支持模式从“单点扶持”转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链式赋能”,提供差异化、组合式解决方案。(三)引育乡村人才的需求。人才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动能。吸引和留住返乡下乡人才,需要金融在创业启动、经营周转、风险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破除创业初期的资金瓶颈。(四)转化生态价值的金融需求。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底色。集体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高标准农田碳汇、生态保护成果等“绿色价值”,需要创新的金融工具将其有效量化并转化为发展资本,支持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产业发展。三、工商银行支持实践与面临的优化空间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始终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强化政策传导与资源倾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特别是支持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二)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探索基于集体资产收益权、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模式,开发“兴农贷”“产业兴农贷”等专属产品,试点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三)深化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涉农信贷风险评估和场景化服务能力,优化线上融资体验。(四)探索综合服务模式。尝试“融资+融智”相结合,提供财务顾问、产业规划等增值服务。然而,对标中央“精准匹配”的高要求和集体经济主体的深层次需求,工行在服务实践中仍面临优化空间。1.资产盘活工具创新与风险缓释机制有待深化。针对农村集体各类产权抵押物处置难、风险高的痛点,现有抵质押融资模式的普适性和风险管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资产证券化等更复杂的工具在基层的推广应用面临认知、技术和人才壁垒。2.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深度与协同性不足。当前服务仍较多聚焦于单个主体或环节,对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原料-加工-研发-销售”全链条的系统性金融支持方案有待完善。各环节金融产品的协同性、与产业周期波动的匹配度需增强。3.人才金融服务的精准触达与配套支持需加强。针对返乡人才、新农人等群体的创业贷、人才贷等产品,在宣传普及、申请便利性、额度灵活性及与政策性担保的有效衔接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单纯信贷支持难以完全解决人才扎根的综合性问题。4.生态价值金融化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将农村生态资源(如碳汇)纳入金融资源配置评价体系、创新开发相应金融工具(如碳汇质押贷款、绿色债券)的实践相对欠缺,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金融路径尚未有效打通。5.数字化赋能的基础与场景应用需夯实。农村信用信息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土地确权、集体经济经营、农户信用等关键数据的整合共享不充分,制约了数字金融在提升产业链整体服务效能方面作用的发挥。四、强化金融精准赋能的对策与建议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当前金融服务的优化空间,金融服务应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以“精准滴灌”为核心理念,从以下维度深化金融支持。(一)深化金融工具创新,激活集体“沉睡资产”1.拓展有效抵押物范围。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仓单、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基于项目未来收益权(如集体物业租赁收入、乡村旅游门票收入)的融资模式。2推动资产证券化试点。联合专业机构,选择优质、现金流稳定的集体资产(如标准厂房、物流仓储、光伏项目)或特定收益权,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ABS),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3.构建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深化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合作,推广“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探索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引入农业保险机制,为抵押资产和融资项目提供风险保障。(二)强化产业链金融赋能,推动集群化升级1.推行“一链一策”综合服务。深入研究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链(如粮油、果蔬、畜禽、水产、休闲农业等),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链不同环节(生产、加工、冷链、营销、品牌建设)的差异化需求,设计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咨询”综合金融解决方案。2.精准配置多元金融工具。在产业链前端,用好普惠金融工具支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在中端,运用项目贷款、供应链金融支持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在终端,创新品牌贷、电商贷等支持市场拓展。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支持生态化种养和加工,运用科技金融支持智慧农业和数字营销。3.构建链上主体协同生态。利用工行平台优势,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链上主体信息共享、信用互认和交易撮合,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三)完善人才金融服务体系,夯实发展根基1.优化专属信贷产品与服务。提升“返乡创业贷”“人才e贷”等产品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简化流程,探索基于人才信用、创业计划书的授信模式。合理设置贷款额度和期限,满足不同阶段需求。深化与政府创业担保基金合作,降低融资成本。2.探索“金融+非金融”综合支持。联合政府、高校、企业等,为人才提供创业培训、产业信息、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非金融增值服务。探索设立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3.创新集体经济组织人才激励机制金融服务。探索设计金融服务方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以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为核心的人才吸引和保留机制。(四)探索生态价值金融化,拓宽可持续发展路径1.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研发推广“乡村振兴·生态贷”等产品,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污水治理等改善人居环境的项目。2.探索“碳金融”应用。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接,研究探索将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生态林、可再生能源项目等产生的碳汇纳入交易体系。试点开发碳汇预期收益质押贷款、碳中和债券等产品,使生态保护直接转化为经济收益。3.支持生态产业化经营。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开发农事体验、生态康养、精品民宿、森林旅游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五)夯实数字金融基础,提升服务整体效能1.深化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应用。积极参与和推动地方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动土地确权数据、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经营数据、农户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与共享。基于大数据风控模型,提升对集体经济主体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2.推广线上化、场景化服务。优化手机银行乡村版、普惠金融服务点功能,提升线上融资、支付结算、财富管理等服务的覆盖面和易用性。将金融服务嵌入农产品电商平台、智慧农业管理系统等场景。3.加强数字普惠能力建设。强化县域分支机构人员数字化服务能力培训,提升运用数字工具开展客户画像、精准营销、风险监测和贷后管理的能力。五、结语金融“精准滴灌”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站在“十五五”发展新起点,金融机构需深刻把握中央政策精神,立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深层次需求,将服务重心聚焦于破解“资产盘活难、链条升级难、人才扎根难、价值转化难”等核心痛点。唯有坚持创新驱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盘活资产工具上求突破,在链式赋能上做文章,在引才育才上优服务,在生态转化上探新路,在数字赋能上强基础,才能真正实现金融资源与集体经济需求的高效精准对接。通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金融活水精准浇灌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沃土之中,为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丽画卷贡献坚实的工行力量。工行通化分行王光禹
2026-02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基层行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深入研究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难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对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一)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资金是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基层行通过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贷款、结算、理财等,能够满足小微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推动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升级技术设备、拓展市场渠道,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对地方经济的积极影响。小微企业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大量小微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地方消费市场的繁荣。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能够激发地方经济活力,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地方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做出重要贡献。(三)基层行自身发展的需求。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基层行需要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具有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潜力。基层行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不仅能够履行社会责任,还能够扩大客户群体,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难点(一)信息不对称问题1.小微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规范,甚至存在财务信息虚假的情况,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评估的难度。2.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基层行难以获取小微企业在工商、税务、海关、社保等部门的相关信息,无法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准确的信用评价,制约了基层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二)风险控制难度大1.小微企业经营稳定性差。小微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受市场波动、经济周期、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较大,经营风险较高。一旦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小微企业很容易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导致基层行贷款无法收回。2.抵押物不足或难以处置。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且抵押物的估值和处置难度较大。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基层行难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收回贷款本息。3.信用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目前,基层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主要依赖传统的财务指标分析,缺乏对小微企业非财务信息的综合考量,难以全面准确评估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1.产品同质化严重。基层行提供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相对较少,且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在贷款产品方面,大部分基层行主要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较为单一,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特点的创新型贷款产品。2.服务模式传统。基层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时,仍然采用传统的服务模式,在贷款审批流程方面,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四)成本效益问题1.运营成本高。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基层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时,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客户调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工作,运营成本较高。2.收益相对较低。由于小微企业风险较高,基层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会提高贷款利率以覆盖风险,但这样又会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导致小微企业难以承受。同时,受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基层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上的收益相对较低,影响了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五)政策支持不足1.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补贴力度较小,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基层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时面临的风险难以得到有效补偿,影响了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三、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对策(一)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1.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政府应牵头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社保、金融等部门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为基层行提供全面、准确的小微企业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2.加强银企沟通与合作。基层行应主动加强与小微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和金融服务需求,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基层行可以通过组织银企对接会、开展金融知识培训等方式,增进银企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银企合作。(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1.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基层行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综合考虑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信用记录等因素,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准确评估。2.加强贷后管理。基层行应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贷后管理,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同时,基层行应加强与政府部门、担保机构等的合作,共同做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3.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基层行应积极探索创新风险分担机制,与政府部门、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降低自身的信贷风险。例如,基层行可以与政府设立的小微企业担保基金合作,由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分担部分信贷风险。(三)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1.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基层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小微企业不同阶段、不同场景的金融服务需求。例如,针对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开发快速审批、随借随还的小额信用贷款产品;针对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问题,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创新型贷款产品。2.优化服务模式。基层行应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例如,通过建立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放款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推荐,提升服务质量。(四)优化成本效益管理1.降低运营成本。基层行应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运营成本。例如,采用自动化的信贷审批系统,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筛选和风险评估,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风险管理成本。2.合理定价。基层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和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收费标准,在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基层行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收益水平。(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加强政策落实与监督。政府应加强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健全政策传导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政府应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财政补贴力度,对基层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降低基层行的信贷风险和成本,提高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四、结论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等具有重要意义。基层行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金融机构,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然而,当前基层行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难度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成本效益问题以及政策支持不足等诸多难点。为了提升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需要从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成本效益管理以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同时,通过成功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为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相信在政府、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基层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新方法,以及如何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服务小微企业的合力,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工行四平分行赵胜男
2026-01
洗钱风险是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的产品或渠道,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并可能对国家安全、金融稳定产生严重威胁。伴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洗钱手段和方法也不断迭代更新,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的新产品、新渠道,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甚至是非法架设的第四方支付服务器,转移非法资金,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提出巨大挑战,为了落实反洗钱管理要求,除了要做好对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动态监测外,还要在客户全生命周期内,做好机构与自身金融产品的洗钱风险的自评估、可疑交易监测、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也尤为重要。而这些工作的实质达成,必须建立在科技赋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故此,探索客户洗钱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智慧赋能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一)交易流水时序分析,实现对客户交易行为全生命周期监测近来,洗钱犯罪手段呈现专业化和线上化趋势,但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转移不法资金的行为,终究也不能脱离对银行账户的使用。犯罪分子通过多层嵌套交易的方式,利用跨机构间信息获取不充分的状况,通过多个银行账户交易,掩盖资金来源、去向。但同一银行账户在一定周期内,交易模式呈现出来的特点仍可以为银行机构分析客户非法转移资金提供线索支持。例如客户在与银行建立业务关系之初,即寻找各种理由,提出开通较高非柜面出金限额需求;或者开户之初交易较少,但一段时间之后提供他行或银证账户等账户资产证明,要求开通大额非柜面出金限额。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可能出于业绩压力,即为客户开通了较高非柜面出金限额,但开通后,客户交易呈现出“资金流通量大、交易频繁、账户余额低”等特点,该部分账户呈现出生命周期极短的特征。一部分原因可能是犯罪集团为了非法资金不被控制,主动放弃账户的使用。另一部分原因可能是银行事后的反洗钱监测或有权机关接到报案,对账户采取了紧急控制措施,但这种控制仍主要为事后赋能,非法资金很大可能已被转移出境内,无法被追踪。因此,商业银行通过智慧赋能的方式,在交易前端根据客户画像,设置监测模型,通过模型检索出客户的异常交易,直接通过后台为客户账户添加管控措施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非法资金被转移,洗钱风险被缓释。在此场景下,相关规则或模型的阈值设置尤为关键。一是要避免阈值过高,限制了正常客户的资金流转需要;二是要避免阈值过低,不能起到有效拦截非法资金的目的。三是要考虑阈值被测试的风险。犯罪分子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测试,试探出金融机构预置的监测规则或参数。此种情景下,犯罪分子即可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设置的规则或模型进行有效的规避。故此,传统的规则模型的有效性难以长期维持,监测规则还需要不断根据风险演变情况进行完善、更新。引用时序分析技术可以有效地通过统计、挖掘、探测手段为客户交易时时画像,区分正常账户和可疑账户交易流水情况,对分析出具有可疑特征的账户通过后台直接添加管控措施的方式,减少模型规则被反检测的风险,设定的阈值准确性更高,有利于成功拦截不法资金。(二)高效治理海量数据,利用AI技术从数据结构中建模现代金融交易,每天都会产生海量的交易数据,尤其随着移动支付的蓬勃发展,10亿级用户每天产生PB级数据量,这对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加工等工作都提出了更为具象化的挑战。如何利用技术手段,采集到基础信息、分析出关键要素,并能将数据信息整合到一起进行二次匹配核验,为银行工作人员持续输出更为有价值的数据线索,便于工作人员对客户身份、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验证客户交易行为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AI技术的发展,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突破口。一方面,AI可以充分对客户进行画像,有助于银行工作人员实现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AI本身具有高效性、中立性、高适应性和可升级性特征,可以有效应对新的犯罪行为的线上化转化,有助于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团伙线索以及交易的风险信号,实现对可疑交易的有效监测。以涉诈、涉赌交易的账户举例,因为涉诈、涉赌账户的交易模式与一般正常个人结算账户交易模式存在明显的差异,故而可通过采集这种差异数据,对采集后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通过AI的自然语言处理、图算以及序列模型技术,形成一套交易行为序列算法框架,再通过架设子序列的方式,通过对客户转账及支付行为、交易备注以及操作行为进行事件编码后,形成涉及赌、诈的客户的画像。同时,针对网赌客户,可通过收集大量网络赌博平台支付接口,再利用AI技术对客户账户支付行为进行分析,提取资金去向流转至网赌平台的数据,形成预警模型;针对电诈客户,通过机器学习监督模型识别真实诈骗账号,建立诈骗大盘,再结合外部风险信号中对交易渠道被应用于诈骗的风险,对渠道按涉诈风险进行排列,综合交易信息,形成客户交易方式对应的涉诈风险评分,有效预警涉诈账户。(三)引入知识图谱,实现可视化的管理模式传统的反洗钱风险管理模式下,监测分析工作始终偏向于规则单一,依赖人工的特点。从信息获取上分析,可以发现各渠道获取的信息仍较为分散,很难有效地整合到一起,信息孤岛问题严重,导致洗钱风险管理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即使借助原有的监测分析工具加之人工整合信息的手段,偶然性地将信息整合到一起,过程也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及时间成本,不能实现洗钱风险管理的质效性要求。因此,搭建可视化的模型工具,为客户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刻画知识图谱,给监测分析人员提供可视化的数据支撑尤为关键。一是依据专家团队,汲取其在反洗钱管理工作上积累的经验,结合客群特征以及银行风险管理的短板,从全面性、完整性、逻辑自洽性角度出发,梳理出客户交易行为、关联账户、主体身份、受益所有人、关联人、股权、负面信息等多维度信息整合后的关系图谱。二是以图谱为基础,建立可视化模型提供给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团队人员,再通过工作人员对可视化图谱的分析,发现客户的业务需求,为客户匹配适合的金融服务,并通过图谱预警的风险信号,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监测。三是除了对单一客户的线索追踪外,利用图谱刻画出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客户在可疑交易时段以及交易前后的交易行为,构建全量客户身份及交易行为图谱网,在基于节点之间所构建出的多元异构的客户信息数据的整合与归类,形成对客户碎片化的特性信息与交易信息的有效提炼与关联,实现数据由点向面的转换,通过图谱直观、可视化地展现,强化人工对可疑交易行为分析的及时性及准确性。(四)综合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渠道也逐渐演变成了各大金融机构主要的获客来源。笔者通过切入对金融机构的客户分析后,发现金融机构为便于实现对客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管理,会依据客群进行客户准入和管理。在此种情况下,不同渠道引入的客户与反洗钱系统之间信息共享的充分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有效性。互联网渠道引流的客户如与金融机构核心系统以及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信息不能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或不同客群对客户身份及交易行为的持续尽调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同步到反洗钱系统,就会导致银行机构监测分析人员需要再次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采集、整合上述信息,暂且不论此种情形获得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单从效率角度出发,即给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确定性工作以及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等工作带来巨大阻碍,这将大大降低反洗钱工作效率。因此,利用信息科技技术,在保证客户信息保密前提下,打破同一机构间的信息孤岛效应,实现不同渠道、不同客群之间信息共享,对客户洗钱风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有促进作用。二、探索智慧赋能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与客户之间也产生了一定的纠纷,这其中既包括因添加账户管控措施而引发的监管投诉,甚至诉讼纠纷;也包括银行内控管理过程中,因调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而导致相关领域的信贷、贴现等业务无法实现续授信或放款的风险;还包括报送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或司法机关涉刑冻、扣后因反洗钱保密工作要求,引发的银客矛盾纠纷。(一)银客纠纷典型案例2020年4月,某商业银行接到法院传票,原因为某龙姓客户因自己在该商业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账户,被该商业银行采取“非法冻结”措施,认为该商业银行侵犯到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该商业银行停止对其账户的非法冻结,恢复账户的正常使用。同时,承担原告律师费和本案诉讼费。经该商业银行自查发现,2012年—2016年,龙某即先后持2张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在该商业银行下辖网点开立三个不同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同时,该客户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W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在该商业银行开立企业账户。W公司主营业务是食品、化妆品等,该客户对W公司持股比例为83.33%。该商业银行在对客户反洗钱持续监测识别过程中,发现W公司向客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频繁、大额公转私。累计交易金额达2000余万元,并向属地人民银行报送4次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该商业银行最终因客户存在冒名开户风险以及W公司大额公转私没有相应贸易背景,且W公司无法提供最终受益所有人信息等原因,对客户个人银行及企业账户添加非柜面业务管控措施。(二)以案释法,智慧赋能洗钱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从本案中,我们了解到该商业银行在对客户龙某进行初次识别过程中,未发现龙某所持两张身份证虽为同一身份证号,但名字不一致的事实,遂为客户开立出归属于同一人所有,但具有不同客户姓名的银行账户。上述问题的发生,足以表明,该商业银行前端操作系统未做有效科技赋能,故对同一身份证号但客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形未产生预警反应,在前台工作人员依靠人工手段未分析出客户存在上述风险信息的情况下,即为客户开立出具有不同客户姓名的银行账户。该商业银行在后期对客户的持续识别过程中,通过反洗钱系统的智慧赋能,在监测分析工作中,发现了上述问题以及客户关联企业账户存在受益所有人识别问题等相关的洗钱风险。最终,通过该商业银行上述的持续监测识别,一是有效避免了监管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的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客户存在冒名或假名开户或商业银行未开展有效身份识别的情形,均将面临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风险。二是防范洗钱风险在该商业银行蔓延。客户龙某明知其拥有两张不同姓名的身份证,仍通过两张不同姓名的身份证向银行申请不同银行账户。同时,在明知其身份证中有一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仍未将该情况向商业银行披露,在银行多次与其协商销户事宜时,仍不配合银行办理销户,且继续使用不同身份证件开立出的银行账户,主观上具备冒名开户的故意。客观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账户存在较多与公司贸易背景不符的大额公转私交易行为,疑似存在较高洗钱风险。该商业银行通过有效的科技赋能,识别出客户的风险隐患,并主动限制客户交易,有助于防范客户洗钱风险蔓延。三是该商业银行最终胜诉。该商业银行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有效组织应诉证据材料,并主动沟通监管部门。在监管部门有效的帮助下,该商业银行通过有效搜寻限制账户使用的法律依据、举证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形势、提供客户开户过程中签署的《某某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账户须知》及《某某商业银行“一卡通”章程》以及与客户多次沟通销户的记录等证据材料,向法院举证说明了其对客户做出的限制交易的措施不属于“非法冻结”客户账户,其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印发的管理办法规定,在客户出现异常交易或洗钱风险的情形下,依法采取的限额措施。且该限额措施,在客户开立账户时即已通知到客户,无侵犯客户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发生。三、智慧赋能在洗钱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建议(一)基础数据采集与有效整合洗钱风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就是数据的整合和分析,要更好地发挥反洗钱预警模型的准确性,首先就要确保基础数据足以支撑系统构建出“最强大脑”,而且要求这个大脑具备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一是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对于各渠道审核不予开户的客户的基础信息做好有效标记,以备客户在其他渠道开户时给予有效预警拦截,为下一步人工识别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建立统一的数据处理中心,该中心需承担全量数据的整合、挖掘、分析职责。数据的准确采集仅是智慧赋能的第一步,而数据的整合、运用才是数据处理的核心,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对所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建模,再对监测分析人员输出有效的模型、图谱等信息,使海量的数据整合出涵盖客户年龄、风险信息、职业画像等的有效的“逻辑编码”,让大数据更好地服务于洗钱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三是不断丰富模型图。结合客户所属区域的洗钱风险特征,完善模型地图。例如,我们可以结合客户行为轨迹所处区域,高发案件的类型以及高发案件涉及客户的职业、年龄、交易行为特征、交易所涉IP/MAC等信息,为不同画像的客户预警不同的洗钱风险等级,并对等级分类进行细分。再结合客户归属机构对客户预警信息的强化尽调结果,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并根据客户行为变化,动态管理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情况。(二)用技术安全作保证,实现跨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过程中,时常会因同一机构或跨机构间客户信息共享的不充分性,无法实现全量交易情况的监测,导致客户洗钱风险行为可能不断蔓延。同一机构间,可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中心的方式,实现全量信息的采集,共享。但跨机构间,由于信息安全与保密等工作要求,在数据信息的使用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效应仍然明显。因此建议在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牵头引导下,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在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搭建有效的信息交互平台。此类信息共享并不是完全开放程度上的共享,是在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一家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存在可疑交易的情况下,发出信息共享请求,监管机构所管理的类似于金融情报机构的独立机构在接收到金融机构申请时,初步判断存在可疑情形下,放行此条申请记录到被请求行或有权机关,被请求行及国家机力机关分析交易后,认为可疑行的描述符合可疑交易触发情形或存在涉案风险,被请求行交易也存在可疑交易行为或权力机关认为应当共享信息时,可在监管规定的通道内,流转客户信息到请求行。认定本行交易不可疑时,提供有效说明,反馈到监管指定通道,供请求行分析参考。实现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信息共享和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机构的有效配合,提高可疑交易分析效率,强化对团伙作案的联合打击治理力度,从而实现对违法犯罪资金有力且有效的监测和管控。(三)从洗钱风险自评估角度出发,运用智慧赋能及时调整评估指标洗钱风险评估,对洗钱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起到至关重要性作用,金融机构通过洗钱风险自评估指标,可以定位到机构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自评估的方式,结合地域洗钱风险特征,不断发现自身客户、产品、渠道等方面的洗钱风险因素,并不断解决风险问题,消灭风险隐患,有利于全面地做好反洗钱工作,实现洗钱风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议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指标模型的方式,更为精确地实现自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即通过评估变量指标的变化情况,不断纠正指标模型与自身管理客群、开发设计使用的产品、交易渠道的相关性。再通过对离散和集中度指标的分析,定期对上述模型进行分析校验,保证自评估应用的指标更贴合金融机构自身的洗钱风险情况。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吕冬末
2026-01
随着大众旅游新时代的到来,生态旅游成为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愈发凸显。然而,正是在这样一片繁荣景象之下,利用生态旅游行业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悄然滋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法分子借用生态旅游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正向旗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作掩护,通过虚构生态旅游项目,吸引大量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向其“项目”投入资金,进行集资诈骗。此后,再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将不法资金洗白,完成从“虚假立项”到实施诈骗,再到不法资金有效洗白的一系列操作。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给生态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中,笔者拟通过对利用生态旅游行业开展集资诈骗的典型案例分析,提出应对生态旅游洗钱风险的对策和建议。一、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模式介绍 生态旅游活动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围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山川等自然生态系统展开。偏偏有人借“绿色”“环保”“健康”等社会正面情感为非法金融活动背书、包装,以此博取公众信任。他们榨取了普通民众的财富,严重损害了生态旅游行业的声誉,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一是“编故事、造概念、高返利”,吸引公众资金。不法分子利用新兴的“国家战略支持的生态康养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碳中和标杆项目”等高热度概念,为将要施行的集资诈骗行为披上生态旅游的“皇帝新装”,攀附曲解国家生态旅游项目政策含义,吸引投资者眼球。通过伪造权属证明,夸大普通林地、湖泊价值,将普通林地、湖泊包装成价值数十亿的稀缺资源,再邀请所谓的“专家”“明星”等公众或权威人士为项目进行背书等手段,为其施行的诈骗行为造势。二是吸收并归集诈骗资金。在立项及造势的基础上,不法分子开始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原始股”或项目份额,并承诺上市后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分红的方式,推出“生态旅游开发理财计划”,承诺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固定年化收益,并承诺保本保息,大量吸纳资金。然后,将非法资金伪装成合法的“营业收入”,再以“利润”形式转回犯罪分子或其关联方账户。犯罪分子将诈骗所得资金,通过其控制的空壳建筑公司、材料供应商等,以支付“景区建设款”“设备采购款”“园林绿化费”等名义转出。通过伪造贸易背景,签订虚假合同等一系列手段,制造貌似合理的资金流向,形成资金来源的转换。二、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的典型案例及交易特征分析(一)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的典型案例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以养老产业为核心,整合旅游、餐饮、农业、酒店、科技等产业资源,形成旅养、康养、医养的产业布局,长期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实惠的旅游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的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医疗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一般项目包括: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健康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等。在获得老年人信任后,集团顺势推出“养老”服务,宣称要打造“全方位、一站式”的养老产业链。在山东、海南等地租赁或合作一些养老院、度假村,将其包装成“某集团康养基地”,宣传所谓的“候鸟式养老”,承诺投资即可在全国多个旅游城市拥有养老公寓的居住权。公司紧跟“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将自己包装成养老产业的领军企业,描绘无比光明的上市前景。同时推出所谓的“康养卡”“养老床位预订卡”“股权融资”等理财产品。以“预订养老床位”或“购买康养服务”为名,要求投资者投入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资金,承诺每年给予8%至12%甚至更高的“消费补贴”或“床位补贴”(实质是利息),合同期满后返还本金,并通过“免费旅游”加“投资推介会”来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该集团的运营模式属于典型的“借新还旧”,即利用新投资者的本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补贴”和利息,以维持资金链的运转。然而,其真实的养老产业盈利能力远不足以支撑如此高额的回报。自2022年底起,全国多地投资者陆续发现,“补贴”无法按时到账,到期本金也无法赎回。2023年上半年,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上门维权,该集团资金链彻底断裂,各地门店相继关闭,相关负责人失联。投资者纷纷组建维权群,事件由此全面爆发。多地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此案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数十万投资者,其中绝大多数为老年人。警方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涉案资产,包括银行资金、房产、土地使用权等。目前案件仍在艰难侦办和资产清算过程中,投资者追回全部本金的可能性极低。(二)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的交易特征1.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客户身份特征:一是公司名称聚焦前沿。公司名称中多带有“投资咨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科技发展”“咨询服务”“养老保险”“交易所”“基金管理”“股权投资”“金融服务”“网络科技”“电子商务”,显得高端前沿,吸引眼球。二是公司集团特征明显。多个公司隶属同一集团,存在关联关系,身份信息相同或相似,开户时间集中,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联系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存在交叉,注册时间较集中,地址相同或相似,关联人存在亲属关系。三是行业存在社会热点。公司多从事区域特色或支柱产业,如养老产业、中药材种植等,或涉及保健、生物医药、教育、农业、影视、虚拟货币等热点题材。经营范围存在资产管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贵金属投资、典当、寄售、房地产、物业、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并规定不能公开募集资金。四是利用平台公开集资。公司在媒体、网站、推介会上公开宣传某项目或产品低风险、高收益、以低门槛为由诱惑社会公众参与。声称从事P2P、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行业。尽职调查中发现,公司不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正式会员,不具备相关资质。部分公司公开信息中存在负面信息、舆情,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资金交易特征:一是交易模式异常。资金账户涉及收款账户、过渡账户和返款账户三类,款项往往通过柜面汇款、网上银行、POS收单、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交易方式转入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呈“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特征,有时会有巨额资金沉淀;过渡账户呈“快进快出、频繁收付”特征,账面余额基本为零;返款账户呈“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特征,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方式支付本金、利息,交易时间往往较为集中。有时某一账户兼具收款、返款功能。返款账户在单一交易日或临近日期集中付息,可能出现一天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向大量个人账户支付资金、发生金额具有规律性等现象,有时可计算出利率。二是交易金额异常。收款账户和返款账户单笔交易金额具有规律性。如收款账户收入方频繁出现相同整数金额,或以某一金额(如万元)为基数,呈倍数关系;返款账户支出方单笔金额呈倍数关系(如333元、666元等),或出现“本金+小额利息”特征金额,如50333元、100667元等。三是交易规模异常。账户累计交易金额巨大,与公司背景和个人背景不尽相符。四是交易备注存在敏感字样。收款账户交易备注中出现本金、投资款、借款、还款、返款、理财等特殊字样。返款账户交易备注中出现分红款、支付利息、支付本金等特殊字样。五是交易对手众多。收款账户和返款账户交易对手涉及众多不特定个人。传统交易对手往往是老人、妇女、退休人员,或者高净值、高余额人员,互联网交易对手则以中青年为主。交易对手账户可见本金支出和定期发生的返利收入。传统交易对手多集中在同一地区或周边,互联网交易则无地域限制,账户资金流转涉及全国各地。六是存在间歇性交易。初期开户后账户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并持续一段时间;中期账户交易规模增速减缓,资金运行仍然持续;后期账户交易规模下滑,业务时断时续。七是账户收支异常。承担收款和返款功能的账户收入方和支出方交易频次存在明显差异。一定时间内(如一年)收入方交易频次远低于支出方交易频次。单笔交易金额存在明显差异。收入方单笔交易金额多为整数金额,支出方交易金额多为特殊相对较小金额。支出方单笔交易金额与收入方单笔交易金额之比可估算出利率。3.生态旅游行业集资诈骗客户行为特征:一是转账业务陪同指导。短期内网点新开户或办理汇款业务增多,开户后立即转账或汇款,收款人相同,汇款用途多为投资、投资款或具体项目名称,汇款人多带有投资宣传品,开户或汇款时往往有专人陪同指导,陪同人员多为投资公司等单位人员。二是客户存在疑义咨询。客户汇款后单独到网点询问资金汇出的收款公司是否正常,是否与银行存在资管协议,高利率是否合理等。三是提示客户情绪抵触。网点经办人员提示风险后部分客户仍执意汇款。当网点经办人员试图了解账户资金具体用途时,客户表示出明显的厌烦或抵触情绪。四是异常重视业务回执。客户办理完业务后,要求柜员将汇款时间记录在汇款凭证的客户留存联上,每次柜台转账后总是第一时间咨询对方是否入账,或急于将回单拍照发送对方。五是虚假宣传关联银行。公司对外虚假宣传项目与银行合作或接受银行资金监管、托管等。三、抑制生态旅游行业非法集资诈骗的对策和建议针对抑制生态旅游行业非法集资诈骗问题,应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管力度、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以及推动行业自律等多方面着手。 (一)完善生态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一方面,应针对生态旅游行业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规条款,明确界定非法集资诈骗在该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旅游项目融资、以高额回报诱骗投资、伪造生态旅游资质等典型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应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细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适用标准,确保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应适当提高对非法集资诈骗行为的惩处力度,不仅要加大经济处罚的金额,还应考虑增加从业禁止、信用惩戒等多元化的处罚措施,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合力,构建起全方位的法律威慑体系,为生态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多方合作加强生态旅游行业监管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充分整合旅游主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多方资源,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监管合力。具体而言,要重点加强对生态旅游项目的全流程监管,从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运营到后期评估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特别要对项目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使用去向、投资回报承诺等重要事项进行深入核查和持续跟踪,坚决杜绝以生态旅游为幌子的非法集资行为。同时,要着力打造智能化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手段,构建覆盖全行业的资金流向监测网络和经营状况评估模型,实现对生态旅游领域资金流动、项目运营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和智能分析,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和处置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三)组织开展生态旅游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防范意识是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和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传播;同时应积极开展社区专题讲座、居民座谈会等线下活动,通过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等生动形式,全面系统地普及非法集资诈骗的常见手法、基本特征及危害后果等知识,详细讲解识别技巧和防范措施。尤其应重点关注老年群体、投资理财人群等高风险易受骗群体,针对其认知特点和行为习惯,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互动参与的方式,帮助其深入了解非法集资的欺诈本质,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在选择生态旅游等投资项目时保持理性判断,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对生态旅游项目资金流向的监管一是建立透明、可追溯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投资者资金用于项目实际建设与运营,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集资活动。二是应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与评估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高效性。对于发现的异常资金流动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三是建议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与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通过以上措施,不仅能够增强投资者对项目的信心,也有助于推动生态旅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五)强化反洗钱预警监测体系一是加强数据整合与共享。打通各业务系统间、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统一的客户信息数据库,提升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及可用性。为客户尽职调查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进而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优化监测模型。结合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预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结合客户行为、交易频率、金额特征等关键指标,构建更加精准的风险画像。反洗钱监测模型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升级,保障系统运行效率和数据准确性,不断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响应能力。三是提升反洗钱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反洗钱知识培训和案例分析,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为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通过以上措施,构建科学、高效、智能的反洗钱预警监测体系,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提供有力支撑。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张楠
2025-12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资金结算方式日趋多元化,个人银行账户的使用场景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存取款、转账到线上支付、理财投资等,账户交易频率与复杂度显著提升。然而,账户功能的丰富也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非法买卖“两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据公安部数据,近年来涉“两卡”违法犯罪案件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70%以上,大量涉案资金通过频繁转账、跨账户流动等方式隐蔽转移,严重危害金融秩序与公众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银行作为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对存在频繁转账等异常特征的账户实施管控已成为行业常态,但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正常用户因合理需求频繁转账被误判、管控措施影响正常用卡等争议,引发“银行是否应该管控”“如何管控才合理”的深度讨论。本文以工行实践为核心,结合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深入分析账户频繁转账场景下银行管控的必要性、合规边界及优化路径,旨在为银行业提升账户管理质效、平衡风险防控与客户体验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一、账户频繁转账的风险特征与管控必要性分析(一)频繁转账的风险特征识别:从数据表象到风险本质。个人账户频繁转账并非天然等同于风险,但当转账行为呈现特定特征时,往往与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高度关联。从工商银行风险监测实践来看,需重点关注的风险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资金“快进快出”且余额小,即资金流入后短时间内全额转出,账户长期保持低余额或零余额状态,这种“不留沉淀”的操作模式与正常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的资金留存习惯存在显著差异,易成为非法资金“过账通道”;二是交易时间异常,如凌晨、深夜等非合理经营时段高频交易,与多数正常交易的时间规律相悖,可能隐藏规避监管的意图;三是资金流向集中且无合理背景,若转账对手多为陌生账户、特约商户或跨机构同名账户,且交易金额与用户职业、收入水平不匹配,难以说明交易真实性,则可能涉及洗钱、套现等风险;四是跨机构高频操作,如在多家银行或支付机构间频繁划转资金,账户开立目的与实际使用场景脱节,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为“资金拆分”工具。(二)账户管控的现实必要性:金融安全防线的核心环节。银行对频繁转账账户实施管控,本质上是履行金融风险防控社会责任的体现,具有多重现实必要性。从违法犯罪治理角度看,非法买卖银行卡、支付账户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的“生命线”,而频繁转账是资金转移的核心手段。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23年全国共查处涉“两卡”违法犯罪案件12.7万起,涉案账户中85%存在频繁转账、快进快出等特征。银行通过及时管控此类账户,可有效切断犯罪资金链条,遏制违法活动蔓延。工商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通过账户风险监测系统累计拦截可疑交易4300余万笔,涉案金额超200亿元,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2万起,充分彰显了管控工作在犯罪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从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防控角度看,账户若被用于违法犯罪,银行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声誉损失等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导致账户被用于洗钱的,最高可被处以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限制业务范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银行,通过严格的账户管控降低合规风险,保障自身经营安全。同时,管控工作也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避免客户账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盗用,减少资金损失风险。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看,账户管控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必要手段。频繁且无合理背景的资金流动易引发金融市场波动,干扰货币政策传导,而银行通过精准管控可净化金融生态,为合法合规的资金流动提供安全环境。此外,管控过程中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也能帮助用户提升风险意识,避免因账户使用不当陷入法律纠纷,实现“防控风险”与“教育用户”的双重效果。二、银行账户管控的法律框架与合规边界(一)账户管控的法律依据:以法规为纲的权责定位。银行对账户的管控行为并非自主裁量,而是严格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核心的法律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存在可疑交易的客户,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对拒绝重新识别的,有权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这为银行在客户不配合尽职调查时实施管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对存在异常交易的账户,可采取限制非柜面交易等管控措施,且管控措施须与风险等级相匹配。该法第二十八条同时规定,金融机构采取管控措施后,经核实客户无涉诈风险的,应当及时解除管控,保障客户正常使用。这一“管控—核实—解除”的流程设计,既赋予银行防控风险的权力,也明确了保护客户权益的义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细化了账户风险评估标准,明确“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频繁与多机构账户交易”等情形属于高风险特征,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尽职调查;对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的,可采取限制交易、暂停服务等措施。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银行账户管控的“合法边界”,确保管控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商银行在实践中严格遵循上述法规要求,将法律条款转化为具体操作规范。其制定的《账户风险管控操作规程》明确规定,管控措施的启动需满足“风险特征触发预警+客户尽职调查异常”双重条件,且管控类型(如限制非柜面交易、暂停转账功能等)需与风险等级对应,避免过度管控。同时,规程对解除管控的条件、流程、时限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法律赋予客户的权益得到落实。(二)合规管控的核心要素:程序正当与措施适度。合规管控的核心在于“程序正当”与“措施适度”,这是平衡风险防控与客户权益的关键。程序正当要求银行在管控前、管控中、管控后均须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保障客户的知情权与申辩权。根据《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规定,金融机构采取影响客户权利的措施前,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客户理由、依据及救济途径。工商银行在账户管控实践中会如实告知客户管控原因、需配合的尽职调查事项及异议处理方式,避免“暗箱操作”。措施适度,要求管控强度与风险程度相匹配,避免“一刀切”式管控对客户正常用卡造成过度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低风险客户尽量减少限制,对高风险客户可采取强化管控,但需保留基本支付功能。工商银行据此构建了“分级管控”体系:对风险较低的频繁转账账户,仅采取电话提醒、交易限额调整等柔性措施;对中等风险账户,限制非柜面交易但保留柜面服务;对高风险且客户拒不配合的账户,可暂停全部非柜面功能。这种差异化策略既有效防控风险,又最大限度减少对客户正常用卡的影响。此外,合规管控还需确保“及时纠错”机制的有效性。当客户补充证明材料、完成尽职调查且风险排除后,银行应当快速解除管控。工商银行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复核”机制,客户提交材料后,确认无风险的立即解除限制,切实保障客户权益。三、管控实践中的矛盾解析与优化路径(一)管控与信任的矛盾:客户不配合尽调的成因与化解。在账户管控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常因“尽职调查配合度”产生矛盾。部分客户因警惕性高、对管控政策不了解,客户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银行则需通过尽调核实风险,双方诉求存在差异但目标一致——保障账户安全。从客户角度看,不配合尽调的原因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反诈宣传强化了公众警惕性,部分客户难以区分银行正规尽调与诈骗电话,担心泄露敏感信息;二是银行尽调流程不够便捷,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杂、线上沟通效率低,导致客户积极性不高;三是对管控政策不理解,认为频繁转账是个人自由,银行管控“多此一举”。工商银行通过调研发现,2023年因不配合尽调引发的账户纠纷中,60%源于客户对尽调目的的误解,30%因沟通渠道不便捷。化解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构建“信任桥梁”。工商银行采取加强政策宣教,通过短视频、漫画等通俗形式解读“为何频繁转账需尽调”“配合尽调如何保障权益”等内容,客户尽调配合度得到提升。(二)精准管控与误判风险的矛盾:科技赋能下的识别升级。银行在识别频繁转账账户时,面临“精准识别风险”与“避免误判正常交易”的双重挑战。传统人工识别依赖经验判断,易因标准模糊导致误判;早期智能模型虽提升效率,但可能过度依赖交易频率、金额等单一指标,将合理的频繁转账(如个体工商户资金周转、用户为获取权益的同名转账)误判为异常。这种误判不仅影响客户体验,还可能引发投诉,削弱银行信誉。工商银行通过“科技+数据”双轮驱动,升级智能风控模型,有效降低误判风险。一方面,拓展数据维度,将客户身份信息(职业、收入、资产)、账户用途(开户目的、历史交易场景)、外部数据(征信记录、社保信息)等纳入评估体系,构建“用户画像—交易特征—风险概率”的三维识别模型。例如,针对用户为获取贵宾权益的频繁转账行为,模型会结合用户在工行的资产规模、理财购买记录等判断其合理性,避免误判。另一方面,引入“人机协同”机制,智能模型初筛后,由网点负责人复核疑似案例,重点核查“交易背景是否与用户身份匹配”“资金流向是否有合理闭环”等关键信息。为进一步提升精准度,工商银行建立“动态学习”机制,定期分析已解除管控的正常账户特征,优化模型参数。例如,针对“领取立减金的小额频繁消费”这类合理场景,模型会标记“支付渠道为正规商户”“交易金额与立减金面额匹配”等特征,降低此类交易的风险评分。(三)管控效率与服务体验的矛盾:流程优化下的协同提速。账户管控涉及风险监测、尽职调查、审核解除等多个环节,若流程繁琐、部门协同不足,易导致管控措施“该管不管”或“解除过慢”,影响服务体验。部分银行因部门壁垒,合规、风控、客户经理之间信息传递不畅,客户提交证明材料后长时间未审核,引发不满。针对紧急需求客户,工商银行推出“绿色解除通道”,对核实为合理频繁转账(如医疗缴费、企业经营周转)的账户,优先审核、快速解除。同时,建立“管控后服务跟踪”机制,形成“管控—服务—改进”的良性循环。四、账户管控中的社会责任与长效机制构建(一)社会责任的双重维度: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的统一。银行账户管控不仅是经营管理行为,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其核心在于实现“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的统一。从风险防控维度看,银行通过管控切断犯罪资金链条,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工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断卡”行动,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诈线索3.8万条,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2.1万名,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金融力量。从权益保护维度看,管控工作既保护普通公众免受诈骗侵害,也保护被管控客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其账户被滥用后承担法律责任。例如,通过及时管控,可防止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洗钱工具人”,降低法律风险。工商银行将社会责任融入管控全流程,提出“三不原则”:不因风险防控忽视客户体验,不因追求效率简化合规流程,不因短期利益放松风险底线。在实践中,既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又通过优化服务减少客户不便,如为管控账户保留柜面存取款等基本功能,保障客户紧急用款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尽调、代办解除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这种“刚柔并济”的管控模式,实现了社会责任与客户满意的双赢。(二)长效机制构建:从“被动管控”到“主动服务”的转型。账户管控不应仅停留在“发现风险后处理”的被动层面,而需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优化”的长效机制。事前预防环节,工商银行加强开户管理,通过“远程视频核实+人脸识别”确保账户实名制落实,对异地开户、批量开户等风险场景强化审核,从源头减少异常账户开立。事中监测环节,依托智能模型实现动态风险评估,对账户交易特征实时追踪,风险等级变化时自动调整管控强度。例如,对初始判定为中等风险的账户,若后续交易逐渐符合正常特征,模型会下调风险等级并弱化管控措施;若风险特征加剧,则升级管控,实现“风险变化—措施调整”的实时联动。事后优化环节,建立“管控复盘”机制,定期分析管控案例,总结误判原因、流程漏洞,持续优化模型参数与操作规范。从风险识别准确率、客户满意度、合规达标率等维度进行考核,管控质效持续提升。五、结论与展望银行对一人频繁转账账户实施管控,是应对当前复杂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现实意义。从工商银行实践来看,有效的账户管控既能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又能通过精准识别、优化服务平衡风险防控与客户权益,实现多方共赢。然而,管控工作仍面临客户信任不足、精准识别难度大等挑战,需通过科技赋能、服务优化、政策宣教等手段持续完善。未来,随着数字金融的深入发展,账户交易形态将更加复杂,银行账户管控需向更智能、更精准、更友好方向升级。建议进一步深化科技应用,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风险识别精度;加强跨机构协作,建立银行、支付机构、公安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持续优化客户服务,将管控流程更深度融入日常金融服务,让客户在感受安全保障的同时,体验更便捷的服务。工商银行将继续发挥大行引领作用,探索账户管控与客户服务的最佳平衡点,为构建安全、高效、有序的金融生态贡献力量。 工行通化分行段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