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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套代购”跨境的洗钱风险

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本站编辑

套代购走私案件,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已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逃避了海关的监管,更对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严重冲击。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日益提高,对于所购买的物品,他们更加关注其质量和品质,使得套代购的市场日趋活跃。因为套代购的交易中存在消费,容易在看似正常的购物交易中掺杂着不法的资金。此文从套代购的洗钱特征、交易特征、交易模式方面浅谈套代购的跨境洗钱风险。旨在总结套代购的洗钱风险,以打击治理套代购走私犯罪持续蔓延。

一、“套代购”走私犯罪的定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定义 

套代购走私犯罪是一种新型的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它包括“套购”和“代购”两种形式。

套购,是指组织或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并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套购”行为由于违反离岛免税购物“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一定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构成犯罪。

代购,是指收取代购费报酬,利用自己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的行为。以转售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的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这两种行为均属于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偷逃国家应纳税款。这种走私活动不仅逃避了海关对离岛免税品的监管,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合法经营者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套代购”走私犯罪的刑事责任

    套代购涉嫌犯罪的金额需要在10万元以上,如果代购商品的行为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偷逃应缴纳税额的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可能会认定为走私罪,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已经购买的免税品将被没收:这是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主要”的行政处罚方式。如果免税品已经销售,还需要追缴与该免税品等值的价款。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这里的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实施“套代购”走私行为所获得的“报酬”。偷逃应缴纳税款三倍以下罚款:由执法机关根据个案裁量,数额为偷逃应缴纳税款的三倍以下。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离岛旅客实施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行为,海关可作出限制其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的处理决定。失信联合惩戒:即列入离岛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通报所在单位并建议予以相应纪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套代购的洗钱特征

(一)身份行为异常

一是从事套代购的人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址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或有免税政策的地区。如广东、福建、黑龙江、云南、广西等;二是从事套代购的人具有年轻化的特征,大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对新潮事物的市场摸得比较透彻,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且熟悉互联网平台的操作,善于搜集信息、比较价格,并进行交易,对时尚和品质的追求很高,了解客户需求以促进销量;三是从事套代购的个人多为个体工商户,或为团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财务人员或其他团伙公司所属人员,或亲属关系人员。个体工商户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围绕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的采购与销售;四是从事套代购的人在开立银行账户时,有时会有陪同人员参与,陪同人员可能是套代购从业者的亲友、合作伙伴等,有陪同人员的参与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开户的成功率。开户时主动要求开通多项电子银行服务,如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跨境业务等功能,尽可能地要求限额够大,伴随着咨询结售汇、境外汇款相关流程及操作;五是从事套代购的人工作单位及职业预留信息可能是无固定职业或收入不高的人群。部分人员存在个人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相同或相似等特征,呈现“家族式”特点。

(二)交易特征异常

一是资金交易呈集中转入分散转出,或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当日不留或少留余额。二是多个账户的网上银行交易IP地址、MAC地址相同,IP地址可能涉及境外。可能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某种方式控制多个账户。三是账户资金交易中涉及多种货币。用多货币交易,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四是账户存在睡眠期。用睡眠期来观察市场动态和评估策略效果,避免因市场波动而带来的潜在损失,降低风险。五是交易金额呈规律性。交易金额随着汇率的波动呈现一定的规律性,金额与汇率呈整数倍关系。六是交易量存在激增情况。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物质需求的丰富,当遇节日时,消费者的需求增加,交易量随之增加,交易规模会增大,交易呈现激增的情况。七是消费金额与离岛免税政策相关。离岛免税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旅客提供了每年每人10万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度,并且不限次数。交易中的消费金额每年在10万元以下或接近10万元。

    (三)交易模式异常

套代购交易具有隐蔽性和跨境性,利用多种支付方式来混淆资金来源和流向。一是资金在团伙账户中拆分转移,不直接用于购付汇交易。资金交易呈分散转入或分散转出特征。单笔交易金额可能与官方或黑市汇率有关,多为接近整百倍、整千倍的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后的金额。二是利用团伙控制的人头账户获得一定免税额度,多个账户接收分拆转入的人民币资金后分别办理跨境汇款,汇入境外指定账户。团伙账户资金来源和境外收款人相同或存在交叉。账户出现多笔接近外管局规定的购汇额度等值人民币金额。三是利用团伙控制的人头账户将人民币资金分散存入银行卡,并由专人携带至香港、澳门等地大量刷卡提现,实现跨境转移资金目的。众多境内银行卡同期在境外银行网点集中取现,或在境外商户“消费”。单笔取现或“消费”额度为银行规定的单笔取现上限,累计取现或“消费”额度为外管局规定的个人境外取现年度上限。

资金交易中很多为免税店的消费记录、退货或通过三方平台购买购物卡的情况。这些消费交易也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消费金额大,不同于正常消费水平,与身份信息不符。二是消费频率高,在短时间内,频繁消费,不同于正常消费者,交易背景不真实。三是消费的支付方式多样,有使用现金支付的,在交易中会伴随有自助设备取现的交易,提现人员不惜花费跨行取现手续费和现钞现汇转换差价。有使用银行卡支付的,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此种方式方便快捷,银行流水明细中会留有看似正规的消费记录。有使用移动支付的,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使用移动支付为跨境支付提供便利,省去了繁琐的银行转账和国际汇款手续,简化了跨境交易的流程。但是增加了资金链条,增强了核查难度。有的使用优惠券、折扣卡、购物积分支付,尤其是在生日当月、节假日期间积分会翻倍,可以循环获取积分,增加免税购物额度。还有使用虚拟货币、境外银行卡的情况,增加资金追索难度。

三、套代购成为新型洗钱工具的原因

一是套代购平台提供购物、转运和清关一站式的服务,使跨境购物流程化,让消费者感受到购物的便利。同时这种便利性也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温床。不法分子通过在套代购平台上购买商品,将非法资金转化为合法的购物款项,从而掩盖资金的来源和流向。另外虚假交易和虚假评价也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掩护,使得不法分子能够更容易地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目的。二是一些不法分子缺乏道德和法律意识,对于洗钱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不足,抓住消费者贪图便宜、追求时尚的心理,在套代购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评价,诱使消费。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被利用,无意间成为了洗钱活动的参与者。三是套代购与跨境贸易相关联。跨境贸易的复杂性也为套代购洗钱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货币汇率、税收政策等存在差异,跨境贸易中的资金流动和结算过程往往较为复杂。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差异,通过套代购平台进行跨境资金的转移和清洗,从而达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四是套代购与地下钱庄联系紧密,两者在资金流动和洗钱方面存在共同的需求。在套代购的过程中,大量资金需要频繁进出境内外,这为地下钱庄提供了资金转移和洗钱的渠道。同时,地下钱庄也能为套代购提供隐秘的资金支持,使套代购活动难以被发现和打击。套代购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到境外,逃避税务监管和外汇管制。而地下钱庄可以通过为套代购提供资金转移和洗钱服务,获取高额的非法收益。两者之间的利益链条紧密相连,形成了一个灰色地带。

四、工作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在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支付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现金支付已成为时代的回忆、银行卡转账支付曾经的主流支付方式,已不再被公众广为使用,目前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POS机支付等第三方渠道的支付方式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还具备更高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性,被公众广为使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增加了资金的追索难度,目前无法实现各渠道的信息共享,使资金链条无法一次性地展现。为了加强资金监测,我们需要梳理资金交易的链条,联合各部门防控洗钱风险。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支付机构和商家应加强对支付交易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事件。同时,还应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支付密码被盗取。二是完善资金追溯机制:建立健全的资金追溯机制,使得资金流转的路径可以清晰、准确地被追踪。这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如区块链技术可以确保资金流转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三是缩短资金清算周期:支付机构和银行应优化资金清算流程,缩短资金在平台内的停留时间。这不仅可以降低资金的风险,还可以提高资金追索的效率。四是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政府应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支付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和惩处。

(二)加强宣传,减少套代购不法形式蔓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物质需求,而是追求更高品质、更个性化的生活体验。套代购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以其独特的优势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消费者的心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甚至洗钱。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我们要加强宣传。一是不要利用他人离岛免税品额度大量购买免税商品,并销售给需求者。二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保护好个人信息,珍惜个人的免税购物额度,不要因小利而被列入失信名单。三是不要轻信不法分子言辞夸大、承诺过高的利益诱惑,以防被骗。四是加大普法宣传,让广大公众增强法律意识,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减少盲区,共建法治、和谐、稳定的社会。

(三)强化尽调,提升有效性防范金融风险

配合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是公民的反洗钱义务,在金融交易中,银行承担着严格的监管职责,以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银行可以通过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交易背景,识别并预防潜在的洗钱风险,是为了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还能有效遏制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如何提升尽职调查的有效性以防范金融风险,一是要完善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调查流程、标准和要求,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银行员工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三是多通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税务、移民管理等部门或者其他政府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核实客户身份,或者通过互联网查询的方式进行身份核实,必要时可采取电话回访、实地查访的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以提高核实效率及准确性。四是在尽调过程中要各岗位、各部门联动,积极获取更多有效的信息,让尽职调查流程化、标准化。为提升客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可以建立专业的尽调团队,梳理实用性、技巧性的服务话术,做专业且贴心的银行。

四)创新科技,优化可疑交易的监测模型

在数字化的时代,随着创新科技的迅猛发展,我们有了更多强大的工具来优化监测模型,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一是应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收集和分析海量的交易数据,我们可以发现隐藏在其中的异常模式和行为。利用先进的算法和模型,我们能够自动识别和标记可疑交易,大大提高了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训练机器学习模型,让系统自动学习和识别各种可疑交易的特征。在可疑交易发生时,系统能够迅速做出判断,及时发出预警。三是整合区块链技术。通过整合交易数据链,可以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和共享,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我们还可以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功能,构建自动化的监测机制,进一步降低人为操作的错误和干扰。四是持续优化可疑交易监测模型。我们要时刻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和趋势,依据监管部门下发的风险提示,及时调整和优化监测策略,保障我行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