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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治税”背景下涉税洗钱风险防控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26-08-24  来源:本站编辑

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落地实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三反协同监管被正式纳入法定框架,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已成为我国反洗钱领域重点打击的上游犯罪。本文以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为例释义互联网高收入群体偷逃税的行业乱象,揭示“以数治税”时代下,涉税洗钱犯罪职业化、数字化、多层嵌套的新型特征,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提出了穿透式、全生命周期管控的新挑战。笔者立足反洗钱一线监测分析工作实践,结合网红偷逃税典型案件暴露的风险点,系统梳理当前涉税洗钱风险的监管环境、发展现状与核心作案模式,深入剖析金融机构在涉税洗钱防控中的短板痛点,最终构建可落地、全链条的风险防控体系,为金融机构践行反洗钱法定义务、防范化解涉税洗钱风险提供实践参考。

 一、“以数治税”背景下涉税洗钱防控的研究背景与现实意义

随着金税四期系统全面落地运行,我国税收征管完成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根本性转型,税务监管依托大数据与AI系统实现资金流、发票流全链路穿透式追踪,传统偷逃税行为的生存空间持续压缩。与此同时,涉税洗钱犯罪也同步呈现职业化、数字化、多层嵌套的新型特征,偷逃税与洗钱犯罪形成深度绑定的共生关系。网红偷逃税典型案件中,当事人通过空壳主体隐匿收入、多层账户拆分资金等方式,同步实现偷逃税款与非法资金洗白,暴露出金融机构在账户开立、交易监测、客户尽调环节的管控短板。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涉税洗钱新型风险特征,补齐金融机构合规管控短板,既是落实三反协同监管要求的法定职责,也是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金融稳定的现实需要。

二、“以数治税”下涉税洗钱风险的监管环境与发展现状

(一)涉税洗钱监管的政策与技术环境

从法律制度层面分析,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首次将反逃税与反洗钱的协同监管纳入法定框架,明确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可以通过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税务、移民管理、电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核实客户身份等有关信息,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支持。202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指出,两年来,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企业超13万户,认定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738万份;检查出口骗税企业4850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46亿元。庞大的数字也点明我国涉税风险的严峻程度。

从监管技术层面对标,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落地,标志着我国税务监管正式进入“以数治税”的穿透式监管时代。相较于金税三期,金税四期实现了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外汇等多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大数据与AI算法,能够自动识别“企业收入与纳税申报不匹配”“个人账户大额频繁收款无合理用途”“空壳企业发票流与资金流背离”等异常情形,实现了从“人工选案”到“数据驱动”的根本性转变,也对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与交易监测,提出了与税务监管同标准的穿透式要求。

从行业监管来看,随着网红经济、直播电商、自媒体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高收入、高现金流的新兴行业已成为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发领域,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多年将明星网红、直播电商、医美等行业列为税务监管重点领域。此类行业普遍存在收入结构复杂、资金流转灵活、业务真实性难以核实的特征,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空壳主体、虚开发票实施洗钱犯罪的载体,也成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管控的重点与难点。

(二)当前涉税洗钱风险的整体发展特征

从案件规模来看,涉税犯罪已成为仅次于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第三大洗钱上游犯罪类型。2026年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5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典型案例,涉案金额超10亿元,所有案件均伴随完整的洗钱资金流转链条,通过多层账户嵌套、资金分流回流完成非法所得洗白。

从作案主体来看,涉税洗钱犯罪已从过去的单一企业、个体作案,转变为职业化、团伙化、全链条化的集团作案。大量专业财税中介、代理记账机构、工商注册代办机构深度参与其中,为不法分子提供空壳企业注册、发票申领、资金走账、纳税申报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了“注册空壳主体—虚构业务开票—资金闭环走账—拆分洗白套现—注销主体销迹”的完整犯罪闭环,反侦查能力极强,给监管排查与案件侦办带来了极大挑战。

从风险扩散范围来看,涉税洗钱风险已从传统的商贸、生产加工行业,向直播电商、自媒体、医疗美容、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行业与高现金流行业全面扩散。其中,网红、自媒体等新业态从业者,因其收入来源分散、资金流转灵活、个人与企业资产边界模糊,极易通过空壳主体拆分收入、私户隐匿收入等方式,实现偷逃税与资金洗白,成为当前涉税洗钱风险的高发群体。

从作案手段来看,涉税洗钱犯罪的数字化、隐蔽化特征持续增强。随着智慧税务与反洗钱数字化监测体系的升级,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也同步完成了数字化迭代,一方面利用第三方支付、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工具,完成资金的拆分与转移,规避银行账户的大额交易监测;另一方面通过线上渠道,批量虚构业务、开具发票,实现资金的快速分流,整个作案流程全程线上完成,无任何线下接触痕迹,监管识别难度大幅提升。

三、基于网红偷逃税案的涉税洗钱核心作案模式与风险场景

结合网红偷逃税典型案件暴露的违法手法,以及一线反洗钱监测排查的实操经验,当前税务领域洗钱犯罪主要分为四大核心模式,各类模式均有明确的操作逻辑与固定的资金流转路径,都是利用税务征管环节为非法所得披上合法外衣,实现掩饰隐瞒资金来源与性质的洗钱目的,也是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防控的核心关注方向。

(一)空壳主体嵌套式洗钱模式

该模式是网红、高净值人群中应用最广的涉税洗钱路径,核心逻辑是通过设立无实质经营的空壳主体,将非法收益或偷逃税款伪装为合规经营所得,借纳税申报实现资金“洗白”。其操作链条分为四步:一是不法分子依托中介机构,在全国多地批量注册个体工商户、个独企业等“三无”空壳主体;二是将个人劳务报酬或非法资金,以虚假服务合同为掩护,转化为空壳主体的对公经营收入,构建形式合规的交易闭环;三是借助核定征收、地方税收返还等政策,以3%-5%的低税率完成纳税申报,大幅压缩税负成本;四是将税后资金以“经营所得”名义划转至个人账户,完成资金合法化。此类账户流水普遍呈现“快进快出、当日结清”特征,无经营成本、社保缴纳等实质痕迹,金融机构若开户环节未穿透核验经营真实性,极易沦为不法分子的资金通道。

(二)私户分层流转隐匿式洗钱模式

该模式是涉税洗钱领域最基础、最通用的资金隔离手段,核心是通过多层个人账户嵌套流转,斩断资金链路,掩盖真实来源与去向,规避穿透式监管,也是网红偷逃税案中高频出现的违法手法。其操作流程分为三步:首先将偷逃税款或上游犯罪所得从对公账户转入多个关联企业账户,完成首轮拆分;再由关联企业扣除手续费后,将资金拆分划转至数十个甚至上百个自然人“人头账户”,实现二次分流;最后经多轮拆分的小额资金,通过私转私在2-3层个人账户间流转后,回流至不法分子实际控制账户,形成闭环。该模式通过大额资金拆分、多层账户嵌套,切断资金上下游关联,大幅提升监管追踪难度,交易普遍呈现“公转私金额大、频次高、用途存疑”“私转私对手分散、资金快进快出”等特征,是金融机构交易监测的核心预警信号。

(三)虚开发票成本冲抵式洗钱模式

该模式是传统虚开发票犯罪与洗钱行为的深度融合,核心是通过虚开发票虚增企业经营成本,实现非法所得的套取与洗白,同时掩盖资金真实去向,达成偷逃税与洗钱的双重目的,在网红偷逃税案、企业高管洗钱案中均较为典型。其操作链条分为三步:一是不法分子与开票方签订虚假服务或购销合同,虚构交易背景;二是将资金从企业账户转入开票方对公账户,由开票方开具发票用于企业成本列支,冲抵利润以偷逃税款;三是开票方扣除约定费用后,将剩余资金通过多层空壳账户拆分,划转至不法分子控制的个人账户完成洗白。在网红偷逃税案中,不法分子常利用奢侈品消费、推广服务等无关发票冲抵成本,既偷逃税款又套取个人资金;同时,贪污贿赂、非法集资等上游犯罪所得也常借此方式合法化,发票沦为“洗钱凭证”,金融机构若未核验发票与业务的关联性,将为洗钱提供便利。

(四)税收政策套利式洗钱模式

该模式是近年来高净值群体主流的涉税洗钱方式,核心是利用部分地区的税收洼地、核定征收、行业减免等政策,大幅降低洗钱税负成本,为非法所得开辟低成本合法化通道。其操作流程为:首先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与地方增值税、所得税返还政策;其次将非法所得、高收入劳务报酬通过虚构业务,转化为洼地企业的经营收入,完成对公流转;最后以极低税负申报纳税,将税后资金以经营所得名义划转至个人账户,完成资金洗白。该模式的核心风险在于,不法分子借助地方税收优惠,将无真实业务的资金流转包装为合规经营,以低成本完成洗钱全流程,且洗白后立即注销企业销毁痕迹,大幅提升监管核查难度。此类主体普遍存在“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业务发生地与纳税地分离”“短期大额资金流入后立即转出并注销”等特征,属于高风险洗钱预警信号。

四、当前金融机构涉税洗钱风险防控的核心短板

结合网红偷逃税案暴露的问题,以及一线反洗钱监管核查的实操情况来看,当前多数金融机构在涉税洗钱风险防控中,仍存在客户尽调穿透性不足、交易监测适配性不强等核心短板,未能适配“以数治税”时代穿透式监管的要求,也是涉税洗钱犯罪能够顺利完成资金流转的重要原因。

(一)客户尽职调查穿透性不足,受益所有人识别失效 

客户尽职调查是反洗钱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当前金融机构涉税洗钱防控的核心短板。多数金融机构在账户开立环节,仅审核客户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表面资料,未对客户的实际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业务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实,无法识别空壳主体、挂靠经营等高风险情形。对于网红、自媒体、高净值人群等重点客户,多数金融机构未按照强化尽调的要求,开展受益所有人穿透识别,未对客户的关联企业、收入来源合理性进行全面核查,无法识别客户通过多层关联企业嵌套隐匿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就像网红偷逃税案中,当事人通过亲属、无关人员注册大量空壳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在开户时未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也未核实经营真实性,最终导致大量空壳账户被用于洗钱,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二)可疑交易监测适配性不足,税务风险预警精准度低

当前多数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仍以传统的“大额交易、频繁交易、快进快出”等通用指标为主,未结合涉税洗钱风险的特征,构建适配税务监管要求的专项监测模型,无法精准识别涉税洗钱可疑交易。 一方面,监测模型未纳入税务相关风险指标,未实现资金流与发票流、纳税数据的交叉验证,对“企业收入体量与纳税申报严重不匹配”“高收入低纳税”“公转私无合理经营用途”“发票开具与资金流向背离”等核心涉税风险信号,无法实现有效预警;另一方面,针对网红经济、直播电商、医美等涉税高风险行业,未建立行业专项监测模型,对新兴行业的交易特征、资金流转规律把握不足,导致大量可疑交易无法被有效识别,出现“预警的无风险,有风险的不预警”的尴尬局面。

五、金融机构涉税洗钱风险全流程防控体系的构建思考

针对当前涉税洗钱风险的新型特征与金融机构的防控短板,结合“以数治税”时代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从客户尽调、交易监测、制度引领、跨部门协同、人员培训五个维度,构建全流程、穿透式的涉税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筑牢涉税洗钱风险防控防线。

(一)升级穿透式客户尽职调查体系,筑牢准入防线

金融机构须严格对标“穿透式监管”要求,将经营真实性核验、受益所有人穿透识别嵌入客户准入流程,从源头阻断空壳主体开户通道,筑牢洗钱风险第一道防线。针对网红、自媒体、医美、黄金珠宝等涉税高风险行业客户,建立专项准入审核标准,开户环节必须核验实际经营场所、固定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记录、业务经营资质等核心信息,要求客户出具经营真实性材料并申报关联企业清单,对无实际经营场所、无真实业务背景的空壳主体,不予开户,在客户准入端严防风险发生。同时强化受益所有人穿透识别,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穿透识别至最终实际控制人,交叉验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防范利用他人身份注册空壳主体开户的情形。此外,建议通过税务机关主导,对金融机构发现涉税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内部标记,并实现金融机构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同时,将客户纳税信用等级、税务行政处罚记录、偷逃税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划分的参考指标,纳入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动态认定标准之一,要求金融机构对高税务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调、限制交易额度、加强交易监测等差异化管控措施。

(二)构建税务导向的智能化交易监测模型,强化事中预警

金融机构须以技术赋能为核心抓手,在与税务机关信息充分共享的前提下,将税务风险指标全面纳入反洗钱交易监测体系,构建适配涉税洗钱新型特征的智能化监测模型,实现资金流、发票流、纳税申报数据的交叉验证,精准识别异常交易与可疑行为。一是在模型建立上,税务机关如果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将企业的纳税信息共享至金融机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定向新增“企业收入与纳税申报严重不匹配”“高收入低纳税”“高频大额公转私无合理经营用途”“资金快进快出无对应经营成本支出”“发票流与资金流严重背离”等核心涉税风险指标,实现对涉税洗钱行为的精准预警。二是针对网红经济、直播电商等高风险行业,搭建行业专项监测模型,结合行业交易特征、资金流转规律优化监测阈值,提升异常交易识别的精准度与敏感度,有效破解传统监测模型的“漏报、误报”难题,为事中风险防控提供数据化支撑。

(三)深化反洗钱与税务合规深度融合

在内控制度完善环节,建议金融机构将税务合规要求全面嵌入反洗钱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中,推动反洗钱工作与税务合规深度融合,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风险管控机制。一是在客户尽职调查环节,定期核查客户纳税申报情况、税务违规记录,对客户经营收入与纳税情况严重不符、存在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或被列入税务失信名单的客户,纳入强化尽调范围,全面排查资金交易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发现可疑情形第一时间上报可疑交易报告。二是在客户退出环节,建立账户注销回溯排查机制,对短期内发生大额资金流转后立即申请注销的账户,尤其是空壳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账户,形成与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回溯性风险排查机制,核验资金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发现洗钱嫌疑的,按规定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并移送税务机关。

(四)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

“以数治税”背景下的涉税洗钱风险防控,绝非金融机构单方面能够完成,必须强化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构建信息共享、联合防控、全链条打击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接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获取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经营异常信息、纳税信用信息、税务违规处罚信息等数据,将其纳入客户准入与持续尽职调查环节,实现风险提前预警。二是加强行业交流与监管沟通,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反馈涉税洗钱风险的新特征与作案模式,提出监管协同优化建议,共同完善涉税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五)加强专项培训与合规考核,提升全员防控能力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自身一线人员合规培训与专业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常态化专项培训,针对新兴行业的涉税洗钱模式、特征、风险信号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典型偷逃税洗钱案例,让一线客户经理、柜员、反洗钱监测人员全面掌握主体识别以及异常交易分析研判的核心要点,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二是建立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将涉税洗钱风险防控成效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客户尽调到位、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可疑交易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客户尽调不到位、违规为高风险客户开户、履职不到位导致未及时发现可疑交易风险事件的人员,依规严肃问责,形成有效的合规激励与约束机制。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李雯婷 吕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