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本站编辑
近年来,受监管政策的推动,中小银行合并重组动作频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主要目的是“抱团取暖”,在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的双重压力下,我国中小银行生存与发展面临挑战,部分规模较小的银行如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经营较为困难,兼并重组成为现实选择。笔者从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政策层面、案例形式、有利因素等方面,分析中小银行稳健发展的新思维、新方法、新举措。
一、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动因与现状
2020年以来,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案例屡见不鲜。目前我国已经有20多家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中原银行、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等都是由省内的中小银行合并而来。除了城商行之外,农商行、村镇银行的兼并重组和区域整合步伐也呈现加速态势,2022年2月23日,随着秦农银行鄠邑支行、长安支行、大学城支行、航天支行正式挂牌开业,秦农银行正式完成对鄠邑农商银行和长安联社的吸收合并;2022年4月19日宁夏银保监局已批复同意宁夏平罗农商行吸收合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
(一)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得益于监管推动。
近年来,在城镇化驱动下,人口、资金等要素向中心城市聚集,农村中小银行的业务机会相对减少。一些农村中小银行为拓展业务空间,一度通过互联网存款和联合贷款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获客,带来一定风险。再加上疫情对经济运行的扰动和冲击,农村中小银行的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有所降低,公司治理机制也存在不完善等问题。就此,银保监会曾多次公开表示,鼓励优质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合格合规的其他机构参与并购重组中小银行。在最近的一次通气会上,有部门负责人更进一步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鼓励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支持政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和区域整合。
央行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机构评级,在中小银行中,城商行有10%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71家和122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3%。在此背景下,“合并重组”已经成为中小银行解困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案例表现形式。
目前,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案例具体形式可分为两种: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简单来说,吸收合并即“A银行+B银行=A银行”,是指一家银行以现金收购或控股的方式,吸收合并另一家或多家银行,包括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被吸收的银行注销法人资格。中原银行即以此种方式成立。新设合并则是“A银行+B银行=C银行”,两家及以上银行合并设立一个新银行,原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新银行继承,合并各方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比如由多家区域性银行合并新设省级城商行的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均由此而来。
(三)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正面影响分析。
一般情况下,合并重组有利于提升规模效应,提升补充资本金能力,减少人员冗余,降低合作间的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协同发展能力,减少科技投入的重复建设成本,提高区域服务能力和差异化服务水平。中小银行之间加快合并重组也有拓宽业务覆盖面、做强主业的需要。一些盈利能力强,所在地区发展较好的城商行、农商行往往会寻求控股或参股同省资质稍弱的区域银行的机会,从而达到延伸业务触角的目的。以吸收合并3家银行的中原银行为例,该行2021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83亿元,同比增长0.8%;归母净利润35.65亿元,同比增长8%。资产质量方面,该行不良贷款率为2.18%,较2021年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保持在1%以内的良好水平。
二、中小银行兼并重组需遵循的方向和路径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的作用不可或缺,兼并重组是手段不是目的,应采取更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推动中小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重视中小银行作用,对中小银行进行准确定位。
中小银行不只是我国银行业的补充,而是多层次、广覆盖银行机构体系的重要部分。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着天然的相容性,发展中小银行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主体,有助于填补我国大型金融机构难以顾及的市场,从而优化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
(二)切实保障合法权益,稳妥推进中小银行兼并重组。
由于当前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个别地方绝对不能搞“拉郎配”,更不能因为防范风险而引发其他风险。优质银行在实施合并重组时,要弄清中小银行内部的股权关系。地方相关部门要在股权结构、人员安排、机构重组等方面做好细致的安排,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规的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稳妥推进中小银行合并重组。
(三)支持中小银行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本充足率。
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中小银行需加快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如适当调整股东资质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放宽条件,支持中小银行发行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二级资本债等;加大力度支持更多优质中小银行优先上市;修订相关办法,为中小银行发行金融债获得低成本资金提供便利。
(四)夯实中小银行发展基础,拓宽中小银行经营思路。
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支持中小银行在省会城市等设立研发中心,引入专业人才,用好金融科技,培养一批“专精特新”中小银行,着力改变中小银行多而不强的现状。同时支持中小银行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如采取多家中小银行共同发起、引入外部合作机构联合发起等方式,支持中小银行申设理财子公司。
★文/九台农商银行 姜国君